当初为“丽可床”当托的杨女士,出庭揭老底。
这串珠子是“丽可床”方面送给杨女士的,号称价值1000多元,说是戴上它能治百病。
这个杯子也是送给杨女士的,号称价值300多元,说喝了里面的水能百病不生。杨女士说,当初给“丽可床”当托,就是为了这白送的东西啊。
浙江在线09月03日讯今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了一款号称包治百病的“神床”——青岛丽可医疗器械公司生产的“丽可床”,接着,全国各地都有消费者投诉“丽可床”。
6月11日,奉化工商局对“奉化南山丽可医疗器械经营部”(下简称“经营部”)虚假宣传做出行政处罚,但经营部负责人表示不服,认为处罚不当,将奉化工商局告上了法庭。
昨天,奉化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进价5300元的床卖1.25万
2006年9月20日,经营部在奉化成立,他们印了大量宣传品,宣称“丽可床”能治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
经营部还不定期举办宣传会,向体验者赠送礼品,然后要他们上台宣传“丽可床”种种神奇功效,诱导其他人购买。
今年3月,“丽可床”真实功效被曝光,青岛丽可医疗器械公司在《人民日报》刊登整版致歉广告。这时,奉化经营部已卖出“丽可床”97张,每张床售价1.25万元,而每张的进价为5300元。
这时,在经营部买过“丽可床”的奉化消费者才恍然大悟,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
6月11日,奉化工商局对经营部做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和罚款5万元”的处罚;经营部却认为这项处罚缺乏事实依据,应予撤销。
双方针锋相对
昨天下午的庭审,经营部负责人没出现,由代理此案的李律师出庭,奉化工商三名工作人员到场。
李律师认为,经营部没有虚假宣传。奉化工商局提出,国家批准该器械适用范围里,根本没有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妇女病等,因此经营部是在虚假宣传。
李律师提出,“丽可床”的宣传品是2007年发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2年之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奉化工商部门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如果违法行为有持续,要从终止之日算起。经营部的虚假宣传在投诉前一直在进行,因此并没有超过2年。
“丽可床”当庭放录像:几位女士猛夸产品
为证明消费者是自愿购买产品的,同时说明产品确实有用,李律师拿出一张光碟,当庭播放。
画面上,十几位五六十岁的女士手拿锦旗接受记者模样的人采访:
一位女士:“用了‘丽可床’,我几十年的妇科病好了,糖尿病症状也减轻了。此时此刻,没有什么能代表我的心情,我只能带来一首歌……世上只有‘丽可’好,用了‘丽可’真的好……”
这首歌用的曲子是《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歌曲一放,旁听席上一片笑声。
宣传片里的女士揭了“丽可床”老底
接下来,奉化工商局的证人上台——就是李律师放的录像片里猛夸他们产品的那个女士!她姓杨,今年66岁,2008年1月经熟人推荐,去经营部体验“丽可床”功效,同年4月购买。
“视频里放的是2008年9月20日的事,当时他们搞两周年店庆,要我去谈体验,让更多人买那个床。”
杨女士说,2008年9月17日,“他们给了我一个陶瓷杯,说价值300多元,用这个杯子喝水不会生病;还给了我一串珠子,说价值1000多元,带上它能治百病;还有肥皂和毛巾,说价值100多元。”
一边说,杨女士一边把东西拿出来。
“我就是看重那些东西,被他们利用了。”杨女士说。
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人证面前,经营部撤诉
人证面前,李律师一时说不出话来,他跟经营部负责人通了话,随后代表经营部请求撤诉。法院同意了。
“‘丽可床’被央视曝光过,总部在《人民日报》公开道歉,为什么经营部还告工商局?”庭后,记者问李律师。
李律师说,有两个原因:一是觉得宣传品是两年多前印的,据此做出行政处罚是不合法的;二是近几个月来,经营部状况惨淡,对于5万元的罚款很犯愁。通讯员 汪美芬 记者 王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