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法院的通讯员给我打电话,“前两天我们院判的一个小伙子有点‘厉害’的,自己不会开车,还把司机的车偷掉了,司机载客真的要当心啊!”
贵州小伙小薛,21岁,在宁波打零工、跑腿赚钱。
4月12日下午,小薛在江北慈城租了司机田某的一辆“黑”面包车,说是去马园路接人。
到马园路后,朋友还没来,小薛给田某递上一支烟,两人边抽边聊,感觉一下亲近了。
小薛跟田某说,“有点渴,能不能帮我买两瓶水。”说着,递上一张20元。
“买水就给20元,好大方啊”,田某心想。眼前这张稚嫩的面孔,他丝毫没有怀疑。
连火都没熄,田某就下车去买水了,跟车相关的证件都在车里。
小薛马上拦下一辆出租车,跟司机说,“这车是我朋友的,他喝了酒不能开车,能不能帮他代驾开回家?”
司机带着小薛把车子开往鄞州。田某买好水回来,发现面包车和年轻人都不见了,马上报警。
车上证件都在,第二天,小薛就在一家当铺顺利地当了车子,拿到12000元。
几天后,钱花光了。小薛想,这车好像不止这么点钱,就想把它赎回来,再高价卖掉。
小薛回去赎车时,早已在监控这辆车的民警赶来了。
“开始没想偷的,看他好像蛮信任我,就有了想法”,小薛交代。
经鉴定,面包车价值35000多元。
海曙法院判处小薛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