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6日讯日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组织、强迫学生卖淫案的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宣判。周某因犯组织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死刑。小罗(女,化名)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这小罗年仅16周岁,本应在学校读书,却沦为周某帮凶。
小罗,湖南人,案发前在龙湾某民工子弟学校读书,2009年因涉嫌强奸罪被逮捕。周某,42岁,河南人,案发前,系市区东瓯大酒店和红太阳宾馆等KTV的“公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以来,周某与刚从学校辍学的小罗发生性关系后,以手机、少量金钱为诱饵,指使小罗诱骗龙湾区多所民工子弟学校的17名未成年女学生到周某住宿的房间,小罗借故离开后,周某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她们发生性关系。
周某再引诱、迫使其中的部分女学生在市区多家宾馆向他人卖淫,周某从中提取部分嫖资。其间,周某拍摄部分女学生的裸照或者淫秽视频,并将这些给嫖客看。如果女学生不从,周某就以公开女学生的裸照相威胁,并指使小罗在学校威胁、殴打“新生”等手段迫使女学生继续卖淫。
据周某供述,自己手下原有出台小姐大约二十五人,还有十几名女学生。小罗是学校里的大姐大,其他女学生因为害怕她,对其提出的要求不敢不从。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以暴力、威胁或引诱方法强奸未成年女生、奸淫幼女多人,并在强奸后引诱、胁迫被害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强奸罪,因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对其所犯二罪均应予严惩;被告人小罗帮助他人强奸妇女、幼女多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因情节恶劣,应予从重处罚,鉴于小罗作案时未满16周岁,对其减轻处罚。
据温州都市报 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