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想过,你能参与这个城市法规的制定过程,甚至可以提起笔,起草法规内容?再或者,当这个城市要规划一个大型综合体,开展一批道路综合整治时,你也能有话语权、拍板权?
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逐步改变现有的部门起草模式,构建多元化法规案起草机制,建立委托起草、招标起草、参与起草等制度,鼓励、支持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依法提出具体的法规草案。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关于以民主促民生的工作意见》,围绕常委会、代表、公民等三个主体,提出了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六大工作机制”共30项具体工作。
六大工作机制包括“民主决策、民主立法、民主监督、代表参与、舆论引导、选民沟通”,涵盖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方方面面,其中的大量条款向市民敞开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大门”。
以法规起草这一条款来说,目前,杭州的法规起草模式包括:相关部门起草、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起草等。市民往往在法规草案基本成型向社会征集意见期间,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提出意见建议,而现有的社会团体起草的案例也不多,2003年,杭州市团市委参与起草了《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有关人士认为,一旦“鼓励、支持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依法提出具体的法规草案”能够成型,市民不但可以提出更多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征集意见期间,也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意见同时要求,今后在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时,市人大常委会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确保把社会公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列入立法建议项目。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将试行常委会会议议题公开征集制。今后,除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会议议题外,每次常委会会议前,都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在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通过公告形式,将拟审议的重大问题、拟作出的重要决定向社会公布。
今年6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审议国务院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时进行了专题询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认真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
本次发布会还透露出一个讯息——今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探索运用询问、质询监督手段,抓紧制定询问和质询实施办法。
今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将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当场询问有关部门负责人,并要求其负责人必须当面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