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8日讯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在孩子眼里,母亲是最可亲的人。可是在5岁的晶晶眼里,她的母亲给她的不是爱,是伤痛!
昨天下午,永康市古山镇派出所,周仁凤抱着个小女孩,一边替她擦碘酒一边安慰她:“晶晶不哭,姑姑帮你骂妈妈。”
当周仁凤掀起小女孩的衣赏时,只见她的背部有三个似火烫的小窟窿,浑身上下都是伤疤,两只脚的大趾甲已经脱落。
你肯定想不到,是晶晶的亲生母亲把她打成这样!
晶晶是贵州人,一直由曾祖母带大,去年7月份来到在永康打工的父母身边,爸爸叫周任华,今年31岁,在一村工厂打工,妈妈陶丹,一直赋闲在家,一家子租住在古山镇前园村。
7日上午10点左右,晶晶家隔壁的村民听到惨叫,看到晶晶的生母正在打骂晶晶,实在看不下去,打电话到古山镇妇联,由妇联工作人员报了警。
当古山派出所民警看到晶晶的伤口时,眼泪都差点掉下来:“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狠心的母亲?!”他们立即将受伤的晶晶带到医院医治,并给晶晶买了零食,喂她吃,逗她笑。
看着女儿的伤,晶晶的爸爸在一旁默默流泪,对妻子的行为,他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妻子一直都很正常,这次怎么会下这么重的手?
晶晶母亲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她铁青着脸,一言不发。最后只冒出一句话:“孩子不听话!”
有着多年从警经历的古山派出所所长应学庆说,“虽然也曾遇到过虐童案件,但像这次整这样惨的,我从警以来从未见过。”他最怕的就是,可怜的孩子回家后又被打。
应学庆说,“根据相关法律,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它的前提是被虐者或被虐者的监护人提起诉讼才能受理,如果致使被虐者重伤、死亡的,公安机关才能直接介入。
记者 董长江 通讯员 田胜 实习生 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