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模拟图 制图 王家晔
A先生的手机上有报警电话记录
昨天凌晨0:35,杭州一位先生打进快报85100000热线,说了一件刚刚发生的、让他既生气又委屈的事:“我在黄龙洞公园门口救了一个人,还帮他叫来了他的朋友,又报了110。后来他居然和他朋友说是我撞了他……”
昨天下午5点50分左右,记者在黄龙洞公园门口约见这位A先生(应他本人要求,对他的姓名保密)。他是杭州本地人,年纪50多岁,个头1米72左右,气质儒雅,身材魁梧,骑了辆自行车。
A
A先生带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就在黄龙路刚刚出头,右拐到曙光路的人行道位置。旁边立着块“前方路口交通管制”的牌子,左后方就是写着“黄龙洞”三个字的大石块。人行道正中间的地面上,有好几处褐红色痕迹。A先生说,这是血迹,当时那个人面朝下扑倒在地上,血迹处于他头部位置。
昨晚10点多,10点半不到。我从黄龙洞散步出来。刚骑上车,一拐弯看到有个人面朝下躺在地上,旁边还掼着一辆很旧的电动车。
我吓了一跳,马上停车察看。
是个男的,不动也不说话,满脸是血,身上一股很浓的酒味。
我轻轻推了推,问他:怎么啦?能不能起来?
他就动了动,说:你扶我一下吧!
我把他搀起来。他40来岁的样子,个子大约1米73,平头,穿件深色有领子的短袖T恤。他脸上好像没怎么受伤,但是两颗门牙都崩掉了一半。他站稳了之后说:哎哟,我牙齿没有了!
我问他怎么回事?
他说:我在浙大那边老酒喝多了,刚才在这里碰了一下(手指两三米外人行道和马路交接的地方,人行道高出地面约十厘米),摔下来了。
我说:你出了这么多血,要去看一下的,前面不远就是市中医院。
他说:算了不去了。摸摸嘴巴说:我牙齿没有了。
我愣了一下,又问:那要不要叫你家里人过来?
他说:老婆出差了。
我说:那朋友呢?
他说:我弟兄是有的……
说到这里,他手机响了,他接起来,讲了几句“摔了一跤”、“门牙都没了”,看他实在是话说不清楚,我帮他接了电话。对方是个男的,说他在中河路上开车,马上就过来。
我说:那你在这里等,我先走了。
他说:我头晕,你先不要走,在这里陪我一下吧。
想想把他一个受伤的人单独留在这里也不太好,我就说,那好吧,我陪你等一下。
等了很久,他的朋友还没来,我怕他们不来,这么等下去也不是办法,就拿出我的手机打了110。时间是22:33。
22:41,有个电话打到我手机上,是北山派出所一位姓李的民警,他是来核实情况的。
正在接电话,一辆车子开过来,下来4个人:两个女的二三十岁,长得都挺漂亮的,开车的是个30多岁的男人,还有一个40多岁的高个子男人。他们走到摔伤的人旁边,同他讲话。
我对电话里就说了句:那个人的朋友来了。
李警官问:那还需不需要我们过来?
我就问他们几个,高个子连忙摆手:不用了。
我就叫李警官不要过来了。
记者了解:昨天晚上7点半左右,打110电话,向工作人员报了A先生的手机号。工作人员在系统里查询后表示,这个电话9月6日曾两次打过110,时间分别是22:30左右和23:30左右。内容是一起醉酒摔伤事件,具体不能详查。电话均有录音,如需要,可请求派出所调取录音文件。
B
接下来让我气愤的事情出来了!
他们问摔断门牙的男人:怎么回事?
男人指着我,清清楚楚说了三个字:他撞我。
我惊呆了!
愤怒、委屈、难过……我指着他,大声说:还有你这种人的?你说的是什么话?我是救你的,你居然还说是我撞了你?
幸亏他那几个朋友都非常明理。高个子马上呵斥他:你不要乱讲!又对我说:对不起!我们晓得肯定不是你撞的,是你撞的就不会现在还站在这里了。他喝多了,脑子不灵清,明天早上酒醒了就不会这样说了……
(A先生说到这里,强调了一下:我不觉得他是喝多了,他讲话逻辑很清楚,之前他不肯明说自己的身份,又有意不让我走,我认为他早就打好了主意要赖我。
A先生指着停在旁边的自行车:你们都来看看!我自行车完好无损——说到这里,A先生拉过他的自行车给记者看,说这就是昨晚那辆自行车,我特地骑过来给你们看看的!)
如果是我自行车撞了他电瓶车,怎么可能一点痕迹都没有?
高个子连连道歉:是他乱讲话,你不要生气。
边说,边掏出一张百元钞票,塞进我衬衫左胸的口袋里:谢谢你,我们很感谢你的!
我马上掏出钞票要还给他,但是我想了想,我把钞票举起来说:这个钱我本来是不拿的,但我现在要把它拿过来,留个证据,免得被人诬陷!
摔断门牙的男人后来一直没做声。他的朋友们手忙脚乱地把他扶到车里,开走了,高个子还从车窗里一直朝我说谢谢、谢谢。当时,倒在路边的电瓶车也没有带走,好像连车钥匙都没有拔。
在这个过程中,正好有个骑电瓶车的大块头男人路过,停下来看看是怎么回事。高个子塞钱给我、感谢我,他都看到了。
我问大块头:你都看到了,如果这个人将来找我麻烦,你能不能给我做个证明?
大块头很爽快:好,我给你作证!他给我留了姓名和手机号。还跟我说:你救的人要是没良心,事情就讨厌了!你当时应该把自行车停在他后面,不要放在他前面;然后先拍个照片,或者拍个录像;再去救人……
我苦笑了一下:这样搞法,救人的时间都耽误了。
记者了解:那张百元钞票,A先生说已经小心保存在家里了。他说,钞票上有高个子的指纹,是个硬证据。“如果真的是我撞了他,他们怎么会给我钱呢?给我钱说明我做的是好事,没有撞人。”
证人“大块头”的手机号码,A先生没有提供给我们,他说暂时不想麻烦人家。“如果那个人真的来找我,到了警方要调查取证这个程度,我肯定要提供的。”
C
我回到家里,想想还是不放心。23:27,我又打了110,跟警察说了一遍事情的经过。
那位110工作人员的工号是260,我问他:出事的这个地点有没有监控录像的?
他说:朝左拐到图书馆那边,是肯定有录像的;右拐可能就没有录像了。但他又安慰我说:打110电话都是有录音的,不要慌,录音文件都放起来留底了,这个也是证据。
23:41,北山派出所的李警官给我打电话了。
大概是110的人跟李警官说了一下,李警官特地打电话来安慰我,这位李警官我非常感谢的,你们报纸要表扬一下。
李警官也叫我不要担心,事情是完全能调查清楚的,不会被人冤枉。
但是我想想还是慌的嘞!万一明天这个人出点什么事情呢?
所以我又打了你们都市快报的新闻热线,我的本意是请你们去追查一下这个人有没有送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了?另外假如他真要赖到我头上,打你们的电话也是个证明。
记者了解:北山派出所民警李新说,给报案人A先生打过两次电话,一次是核实案情,后报案人表示不用出警;还有一次确实是打过去安抚A先生的。这是我们正常的工作程序,不用感谢。相关案情如果A先生需要,可以打电话给我们或到派出所来找我们。举证方面不用担心。
当时接听A先生电话的快报值班员高峰说,A先生来电时心情比较气愤,表示很委屈,做了好事反而被诬赖,说这种人应该给他曝曝光。还说万一有事,打我们新闻热线也可以给他做个证明。
对于A先生凌晨给快报的来电,记者进行了调查访问,关于此事件更详细的情况,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