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9月8日讯“全省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每年增加100多人。”记者今天从省交管局获悉,今年1至6月,浙江省共发生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2352起,其中,骑电动车死亡285人,受伤1782人,分别同比上升15.85%和4.39%。省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生产厂家应自觉停产超速、超大、超重的超标电动车,禁止此类电动车上路将是今后交警的执法趋势。
行驶人要否考驾照
据交警部门调查,全省电动车总量约670万辆,平均每8人拥有一辆电动车。其中350万辆属于超速、超大、超重的超标电动车,涉及电动车的事故一直居高不下。数据表明:2009年浙江省涉及电动车事故死亡人数为798人,平均每天两人死于电动车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驶的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2005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浙江省地方标准,规定电动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
交警发现,市场上销售的超标电动车速度基本在35公里/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达50公里/小时。
日前,在有关部门举办的道路交通座谈会上,就如何破解超标电动车难题,来自社会各界的16名代表展开激烈辩论。
来自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代表陈亚璋表示,超速、超重电动车已经对交通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必须依法严管严查!
陈亚璋说,造成当前大量超速超重电动车泛滥的原因,主要是一些电动车厂商目无法纪,唯利是图,迎合一部分消费者不正确的消费观,也与一些职能部门疏于执法有关。
还有代表质疑,这些风驰电掣的仿摩电动车是不是应像机动车那样走机动车道,驾驶人是不是统一考驾照,以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路人安全。
限速标准不符实际
专门从事电动车生产的绿源集团董事长倪捷则为电动车喊冤。他说,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所依据的标准源于2000年初,而这10年来电动车发展很快,“按照那个标准来对应现在的市场行情,是一种倒退!”
倪捷告诉记者,从总体看,电动车对交通安全的贡献是正面的。他们曾专门做过实验,电动车速度提高到28公里/小时,还是相对安全的。
“我省议定的电动车20公里最高时速,大约在2002年就被突破了。一些企业以快为卖点,对于坚守20公里/小时的正规企业造成巨大压力。甚至有消协带着消费者来退货,理由居然是电动自行车跑不快。”
倪捷说:“电动车自身并没有太大的危害性,如果是闯红灯影响交通,政府进行管理就可,怎么能一刀切变相禁止?”他建议,尽快修订“超龄”标准,“比如可以和欧盟一样,规定低电压时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
(摄影:记者吴煌)
各地电动车管理高招
上海:电动车纳入上牌管理
从1997年起,上海将电动车纳入上牌管理。公安、质监、工商和自行车行业协会等形成电动车产品注册登记目录,制定了行业管理要求。上海独创行业自律管理法,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自律,达到了控制本地上牌车型的目的。
福州:超标车3年退出市区
2010年5月底,福州市颁布《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在福州五城区内,只有符合现行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99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才予以登记报牌。超标电动车禁止在市区部分主次干道行驶,在3年之内,使其退出市区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