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10日讯(通讯员 陈春伟 孙虔雅)今天中午12时31分,杭州市公安消防局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位于三里亭路上的水岸雅苑28幢2单元11楼房屋着火,并有人员被困。消防部门迅速出动了三里亭、艮山、景芳、近江、半山5个中队16辆车,约116名官兵赶赴现场,杭州消防全勤指挥部也遂行出动,赶赴现场指挥作战。
12时35分,三里亭消防中队到达事故现场:起火楼层浓烟滚滚,大火不断往窗外窜,时不时有玻璃、木板等被火烧掉的残骸往下掉,围观群众更是将现场堵得水泄不通。消防人员立即对围观人员进行了疏散,并第一时间展开火情侦查。
经侦查发现,火势正在向毗邻住宅蔓延,楼内烟雾弥漫,能见度极低,并发现11楼有人员被困。指挥员当即下令:利用重型水罐车车载炮打击外围火势;同时进入着火的11楼搜救被困人员。5分钟后,消防人员将房门破拆,并迅速将被困在阳台上的一男一女转移到安全区域。13时,火势已被控制,由于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
据被救人员反应:火灾发生时,两人正在午休,浓烟从隔壁着火的房间传进屋内时,两人还以为是风。当发现着火时,火势已经较大,两人被困在阳台无法逃生,本想顺着管道爬到楼下,幸好消防人员及时赶到从大门破拆进入,才将他俩成功解救。
据悉,着火的房间为三房结构,居住了约二三十人,均为朝晖路上一家饭店的员工,着火时幸好都在上班,未酿成悲剧。目前,起火原因及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
消防部门特别提醒,要租赁出租房居住的人员,切勿在合用场所内居住,租房内的电器使用、电器线路安装一定要做到规范安全。9月1日施行的《浙江省消防条例》对出租房火灾隐患的责任追究,做出了更加具体严格的规定: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一定要对房屋进行仔细检查,不留消防安全隐患,尤其要注意检查电线线路的安全性。同时,承租人在租房时,也要留意这方面的情况,承租时要仔细,防止用电不当酿成惨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