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9月12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作出决定,将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2011年底实现市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全覆盖。
按照浙江省政府的计划,2010年底,省级和80%市、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完成;2011年底,市、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全部组建完成,形成全省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时间抢救突发事件中遇险人员的生命,已经成为各类灾害、灾难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就是要发挥现有资源、实现“一队多用、一专多能”,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指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了承担消防工作外,将肩负起地震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事故、恐怖袭击和群众遇险等救援任务。
同时,还要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等的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