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3日讯家住市区南瓯景园的刘先生昨天早上驾车送孩子上学,孩子说有本书忘记带了,要回去取,可门口保安说什么也不让他再开车进去。等孩子走到家时间来不及,开车进去保安不许,为此,刘先生狠狠地和保安吵了一架。
原来,从昨天开始,南瓯景园的物业客服中心对小区住户车辆实行停车位有偿管理,即在小区内的公共道路上划出停车位,每月收取100元停车费,必须一次性缴纳1200元方可租用。没有缴纳租金的业主车辆,将不再允许停放小区内。对私自划出停车位收费的问题,刘先生非常不解,物业有什么权利擅自圈地占用小区公共道路收取停车费?
业主质疑:私划车位仅以公开信的方式告知实在不妥当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南瓯景园,只见新划出的50多个停车位已全部标注车牌号,由于是白天的缘故,多数车位还空着。住户朱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南瓯景园还没成立业主委员会,而根据今年施行的《温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有、使用和处分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等。
熊先生是一名教师,也是南瓯景园的住户,他说自己是无车一族,但是看到南瓯景园的物业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仅以公开信的方式告知,单方面做出这样的决定,说明物业没有摆正自身的位置。熊先生认为,小区内乱停车,的确带来了安全管理上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部门要主动牵头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待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后,根据《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实际,制定临时停车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物业:已经上门签字取得业主同意
在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瓯景园客服中心,主管陈先生给记者出示了几份征求小区居民意见的签字表格。记者看到,其中一份签名最多的是26栋住户,共有68户,签名同意的有38人。其余几份表格签名同意者寥寥无几。
陈主管解释说,小区内车位紧张,划出停车位是为了车辆有序停放,防止消防通道堵塞。在此之前,去年7月份在小区内已经划出了部分停车位,收费也是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并专门设立了独立账户,用于维护临时停车场地设施和停车管理的必要开支。
这次新划出的停车位,在此之前不仅上门征求过业主意见,还向小区业主贴出了公开信告知。关于收费,等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物业再把账目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部门:共有道路使用须经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采用上门取得签名和公开信的办法,是否有效?公共道路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在违法私划车位的前提下,又越位收取费用,其收费资金用在了哪里?由谁来监管?
刘先生认为,根据《温州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在没有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临时停车费的情况下,物业擅自划出停车位并随意收费,已经触犯了相关法规。并且去年7月份划出的50多个停车位收费,每车位每月150元,至今没有向住户公布过资金去向。
市房管局物业修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企业在小区内划出停车位,首先要业主大会决定,再由业主委员会授权实施。如没有业主委员会,也可根据实际停车情况,在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划出停车位,收费除部分用于管理费用外,其余部分交由业主委员会支配,业主自行监督。
据温州商报 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