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3日讯日前,长兴县政府核拔26.7万元用于该县具有地域特色传统地名、旅游资源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注册,以具有公共管理特性的协会或国资部门为注册人实行集中注册,并指派县工商局负责具体申报注册工作。目前,100余件普通商标注册和4件证明商标注册已进入申报程序,向国家商标局正式提出了申请。
有着“太湖明珠”美称的长兴县,文化积淀深远厚实,不仅有闻名海内外的“太湖四珍”、久负盛名的“长兴四宝”和令世人称绝的“品茗三绝”,有如合溪、图影、胥仓桥、仙山湖、大唐贡茶院、十里银杏长廊等特色地名和著名旅游景点,更有如“百叶龙”“林城狮舞”等一批文化底蕴足、极富表演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称谓是长兴县人民共同的财产。
然而,随着近年来长兴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全社会对商标权的重视,一些极具“长兴元素”地域性特色名称、旅游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业集群品牌在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着培育保护力度不够,品牌申报主体不确定、培育体制不顺、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被外地商人抢注事件时有发生。“具有地域特色的商标品牌是长期的历史积淀产物,也是特定地域的名片标识。加强地域特色品牌的保护和培育不仅对历史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经济具有重要作用,保护工作刻不容缓。”长兴县工商局吴骁局长说。
在长兴县工商局等部门的积极推动下,该县根据地方文化特色展开调研,围绕传统地名、旅游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传统特产、工业集群代表性产业品牌进行了梳理,确定了15个地名、10个旅游景点、22项传统技艺及8件地方知名特产为重点保护和培育名录,对未注册类别启动商标注册。
一方面鼓励重点企业自主性申报,对部分有实力的企业或协会,通过政府协调,动员企业自主申报商标。如长兴百叶龙演艺公司申报注册38个类别共38件“百叶龙”商标;长兴顾渚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集中注册“大唐贡茶院”商标10件;二界岭乡投入近8万元,提前启动开发中的“旺湖”景区商标权保护,集中注册“旺湖”全类别商标45件;上述案例,对于带动保护性注册特色文化品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品牌申报主体不确定,或者一些品牌申报主体虽然明确但是实力欠缺的问题,该县实施公共品牌政府集中注册,政府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商议,最终决定由政府划拨专项资金近26.7万元,以具有公共管理特性的协会或国资部门为注册人实行集中注册,县工商局负责具体申报注册工作。目前,100普通商标4件证明商标已进入申报程序。这些申报商标一旦获得商标权认定,对于地方特色商标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具有重要的推进意义。(李卫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