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起,蟹脚痒”,又到一年吃螃蟹时节。临海市民王先生却是一提起螃蟹,就觉得憋屈。
前两天,王先生为了给家人尝鲜,特意到当地一家水产铺购买螃蟹。王先生看到螃蟹分为绑着卖和裸卖两种方式,其中绑着卖的有的是用棉绳,还有的是用草绳,个大浑圆。绑着卖的是50元1斤,裸卖的是70元1斤,王先生不知道该如何挑选才好。老板很是热情,向王先生推荐绑着卖的螃蟹,说绑着的螃蟹不会钳伤人、也方便携带。王先生想想也有道理,就挑选了10只螃蟹,重7.6斤,一共花了380元。
螃蟹拿到家里,王先生的妻子徐女士说,那称下它的“裸重”吧。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没穿衣服的“裸螃蟹”竟然只有5.1斤,另外2.5斤都是绳子的重量,按50元1斤螃蟹价钱算,王先生白白为125元绳子钱买单。
王先生提着螃蟹,拿着绳子,来到水产铺讨个说法。王先生问老板这几根绳子里面包了什么,老板说是棉花。王先生就和老板理论起来:“螃蟹要绑着卖,不能用其他的绳子绑着?”老板说:“这是“行规”,不是用棉绳绑,就是用草绳绑。”两人理论了半天,也没个个结果。
第二天,王先生来到工商部门,要求帮忙解决。工商部门立即召集双方人员,进行协调。
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水产铺老板同意以70元1斤的裸卖的价格卖给王先生螃蟹。
据专家介绍,商家过度加重螃蟹的包装物重量,有失商家的诚信,也有违公平原则。为避免消费纠纷发生,商家卖螃蟹的价格和方式一定要透明,最好标明螃蟹的净重和毛重,让消费者一目了然。消费者购买螃蟹时,也要仔细比对,以免多花冤枉钱。(临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