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5日讯三名男子偷钓甲鱼,其中一人吴某(36岁,浙江东阳人)因触碰了高压电网,不幸身亡。
9月10日晚,在余杭区径山镇某工地里发生了这样一桩事情。
9月11日,偷钓甲鱼的另两名男子程某(37岁,余杭人)和褚某(36岁,余杭人)被余杭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随后,甲鱼养殖场业主柏某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黑夜里,三人相聚偷钓甲鱼
10日晚上20时左右,余杭区径山镇某工地里,两个拿着长竹竿的黑影正在悄悄走向工地边上一幢还未建好的房子,这房子被4层楼高的脚手架围着。
两个黑影是在该工地做铝合金的程某和褚某,他们带的长竹竿不是晚上加班用的,而是准备用来钓鱼的鱼竿。
原来,这幢楼紧挨着隔壁甲鱼养殖场的围墙,虽然围墙有两米多高,但是四层高的脚手架可以让他们居高临下。
程某和褚某爬到脚手架的二楼过道上,却发现上面有个人,吓了一跳。可是程某定睛一看,发现那人自己认识,是别的工地的工人吴某。
他还发现吴某当时正坐在架子上,也举着一根长竹竿。于是,程某上前跟他打招呼,“老吴,手气怎样?钓上几个了?”“哟!你也来了。还没上钩过呢,快来,一起钓。”三个人就这样聚在一起,一同开钓。
鱼钩钩住高压电网,男子不幸殒命
他们将钓鱼竿穿过铁丝网深入池塘边,然后将鱼线甩进池中。在将鱼竿穿过铁丝网的时候,褚某低声地问:“这铁丝会不会有电?”
“不会,我都来了好久了,没事。”吴某漫不经心地回答。钓了一个多小时,程某运气不错,钓到了两只甲鱼,吴某却一点收获也没有。
他慢慢的收起竹竿,“我到那边钓去。”话刚说完,收回的鱼钩却钩在了铁丝网上,任凭他怎么甩动竿子,钩子还是没有挣脱。
万般无奈下,吴某攀上铁丝网,打算用手取下鱼钩。没想到的是,这铁丝网竟然带电,吴某大叫一声后,整个身子趴在了铁丝网上不停抽搐。程某、褚某见状都惊呆了。
做过电工的褚某首先反应了过来,他立即扔掉手中的竹竿,上前施救。
他没有与吴某的身体直接接触,而是拉扯吴某的衣裤,用穿着胶鞋的脚,踩踏与吴某接触的铁丝,将吴某从铁丝网上拉了回来。
随后,两人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报警。
甲鱼养殖场老板私拉电网被刑拘
当晚23点04分,余杭警方接到了这起报警,径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由于吴某经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余杭刑侦大队也同时赶赴现场连夜侦查。
民警首先传唤了程某和褚某,他们如实交代了偷钓甲鱼的违法事实,并将吴某触电的经过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根据他们讲述的情况,民警立即前往案发地调查。民警发现,该甲鱼养殖场四周都建有2米高的围墙,围墙三根拉直的铁丝组成了一张网。
就在与工地紧邻的围墙上,民警发现了一组电器开关,三根电线从这个开关中拉出,并与上方的三根铁丝连接。
在查清这些情况后,养殖场的老板柏某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据柏某交代,他经营这家养殖场已经有六七年了,为了防止甲鱼被盗,2005年,在鱼塘四周围墙上装上铁丝网,并接上了电源,形成了一张电网。
一直都没发生过触电事件,谁知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柏某最终被刑拘了。
●新闻助读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司法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突出表现在,以私设电网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4种形式。私设电网,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单位、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架设电网,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同时,私设电网,也是一种危险方法,其侵犯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特别是在公共场所私设电网,直接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这种行为,无论是从主观还是从客观方面,都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