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7日讯2009年11月14日,温州绕城高速公路仰义段一在建桥梁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鹿城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随即介入,对事故背后是否存在渎职进行调查。昨天,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温州市绕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两名责任人陈甲、陈乙提起公诉。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是省重点工程。2009年8月,温州绕城高速公路仰义段枢纽桥梁进入施工建设阶段,同年10月底,温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现场安全检查中发现该工程C匝道挂篮施工没有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挂篮施工属于高危险项目,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审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才能实施。于是,温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向温州市绕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发出意见书,要求指挥部对该工程督促、落实整改。
然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温州市绕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征迁处处长助理陈甲和安全员陈乙,接到意见书后,没有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检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意见,使工程在违规情况下仍然继续施工。2009年11月14日上午,仰义枢纽C匝道一桥墩在挂篮施工浇筑混凝土时,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单边浇筑引起倾斜,发生坍塌,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经办检察官认为,陈甲、陈乙身为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据温州日报 梁建国 鹿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