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0日讯直到在厕所窗口扔下孩子前,江西女孩小梅(化名)的遭遇都令人叹息和同情,然而,扔子行为却让她从受害人角色转向了罪犯。9月17日,象山法院在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了小梅故意杀人一案,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最终法院判处小梅有期徒刑一年。
去年9月17日,当时只有15岁的小梅在单位宿舍的厕所中生下了一个男婴,手足无措的她最终将孩子从四楼的窗口扔了出去。单位的保安人员发现男婴后报案。警方赶到时,孩子因坠伤致死,而失血过多的小梅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之后,才捡回了一条命。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称,小梅自陈是被强奸致孕,但当时却没有报案,否则,不但施暴者会受到惩罚,小梅也可以通过有关部门得到帮助。因为考虑到小梅未满18周岁又系女性,根据相关法律,法院对其犯罪行为遵循“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因为此案的特殊性,庭审前,法院除了和小梅及其家人进行多次沟通外,还特意邀请了心理咨询师到庭参与庭审,对小梅进行心理辅导,使她认识到自己犯罪的根源,同时通过专业心理服务使小梅缓解判决前的紧张和焦虑。
法官和咨询师告诉记者,这一案件也值得不少“民工二代”家庭警醒,一些务工人员父母因忙于生计,缺乏对子女的关注,使得子女在年龄尚幼、心智未成熟之时,就需要独立面对社会。而由于受教育程度不高,这些孩子往往抗压能力差、法制意识淡薄,在遇事时不知道如何处理,容易犯下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