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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大鱼外,同时被电死的还有手掌心里的这些小鱼苗。 |
浙江在线09月24日讯 一艘小木船,两人相隔而坐,一人划桨一人照灯——这可不是什么《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里的夜游,更不是拍摄《新白娘子传》的片段——他们没有那般雅致——一根电棒伸出来,按一下开关,水里就有鱼跳跃翻白,网兜抄过去,鱼就进了舱。
这是发生在杭州上塘河、东新河等多处城河中的电棒偷鱼的场景。
不论大小一律12元一斤
“电鱼二人组”曾一夜偷鱼220多斤
9月22日晚上约9点,杭州沈半路、东新路之间的城中河,南方机电附近。
一艘长约5米、宽约1.5米的小木船开过来,船尾的一个人坐着划桨;稍靠船头站着一个人,头顶戴着个矿灯,很亮,手里拿两根约2.5米的长竹竿。“滴滴,滴滴……”船慢慢划进,船头的人右手竹竿上装了电棒,接通着船上的电瓶。这里伸一下,那里戳一下——电棒每一次下水都有鱼被电得乱跳,大部分甚至直接电晕过去翻了白肚皮。
“噢呦,这条大,这里多。”两个人高兴地说话。目光顺着竹竿看过去,船舱里已经有了三四十斤鱼,几乎清一色全是三四两大的鲫鱼。
“这鱼卖吗?多少一斤?”在横跨沈半路、东新路的桥下,记者以买鱼的理由和两个捕鱼人讨价。
“你挑中的5元一条,少一分都不卖了,你只要大的,小的我卖给谁去?”记者挑中的10条鲫鱼每条都超过半斤。两个捕鱼人以野生、个头大为由坚持论条卖,并且不再降价。“不瞒你说,我回家两小时,就会有人到我家去称。不论大小一律12元一斤。”他说零卖给记者已经是破例了。
交谈中,记者了解到他们是余杭人,几乎每天都会在杭州城中河,特别是城北一带用电捕鱼。以前还是肩背式的电瓶,今年才“鸟枪换炮”造了船换了大功率电机,春秋天以小白条为多,现在这个季节基本上都是鲫鱼。他们这对老搭档曾经在今年8月底一夜抓了220多斤,平均下来每天也能有100斤左右的收获。
“电鱼贼”不止一家
律师表示,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最终用50元买下了10条鱼。在放生时一个过路人建议记者去其他城内河看看,“这么干的,不止这两个人,几乎每条大点的城内河都能看到。”
记者随即在当天晚上走访上塘河、东新河,果然发现了另外两组用肩背式电瓶抓鱼的人,两组人均有10斤左右的鲫鱼入篓。不少居民说,他们经常能看到这样的人到附近河里去电鱼,劝告都没有用。
夜晚应该是安静的,而趁着夜色用电抓鱼,既不安全,也破坏了杭州的内河风景。而在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梅宁律师看来,这样的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他说,《渔业法》第30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用电捕鱼甚至是犯罪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
梅律师说《渔业法》第38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