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7日讯从10月18日起,金华用公积金贷款的30082户购房户将和杭州、宁波等地购房户一样,能享受每月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的政策了,还贷压力将大大减轻。
根据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9月25日颁发的《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管理办法》,提取公积金还贷将在一年一次的基础上,新增按月提取的方式。今后可以按月将提取额打到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上,既免去了购房者每年提取的麻烦,又减轻了他们每月还贷的压力。
该政策覆盖金华全市9个县(市、区),目前金华市有住房公积金参缴职工23万多人,能享受到政策的3万多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户中,市区有12702户。
申请时间:从10月18日起,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受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申请条件:1、已办理金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地与现缴存住房公积金地相同;2、尚未还清贷款本息;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大于管理中心规定的还贷提取保底金额;4、贷款期间无连续二期或累积六期及以上逾期还款记录。
申请资料: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存折;经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配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还款存款户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其他人代办的,须增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委托人单位核实盖章的委托书原件。
申请地点:公积金交办在婺城区、金东区的购房者可携带申请资料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办理。办事窗口地址是武将东路66号望门楼2楼。交办在其他县市的购房者可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处办理。
见习记者 张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