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7日讯因为在同一地点盗窃,武义人小刘5年里曾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两次、劳动教养3次。9月20日,当他第6次在同一地点作案时,又一次被抓获。
小刘今年37岁,平时游手好闲,没有正经工作,经常在武义的市民广场附近转悠。
9月20日上午11点多,小刘又出现在了市民广场附近。这一次,他瞄上一个逛街女子的皮包。
正当他准备行窃时,被广场巡逻保安当场抓获。
小刘被扭送到武义县公安局壶山派出所后,民警对他的违法记录进行查询,结果让民警大跌眼镜:自2006年以来,小刘已经有5次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处罚,更让民警惊讶的是,小刘被抓获的地方都是这个市民广场。
当民警问到是否有到其他地方作案时,小刘回答:没有。问其原因,小刘的说法更让民警哭笑不得:“我是个念旧的人,在哪里跌倒,在哪里爬起。再加上市民广场人流比较密集,下手方便。”
通讯员 王于京 见习记者 朱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