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7日讯“旅游质量服务品质提升年”里,浙江又有新动作。近日,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开始招募2010年旅游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凡是居住在杭州市区、18—50周岁,热心公益、参团旅游的市民均可以报名,报名截止日为今年12月31日。监督员旅游归来,向浙江省旅游质监所提供全面客观的信息反馈后,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
据了解,到今年为止,监督员已经连续招了三届。据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范利平向记者介绍,以往监督员的上岗时间分为“五一”、“十一”两个时间段,最后完成旅游质量反馈的监督员人数每年大约为20至30人,收效良好。监督员反映的情况以改进建议较多,评价多为“基本满意”。
今年的招募活动出台了不少新举措,其中包括延长招募时间。前两年,监督员报名截止时间是在国庆节前夕,经过短暂的岗前培训开始工作。今年报名的最后期限延迟到12月底,就是为了号召更多的热心游客参与监督活动,即使是在“十一”黄金周结束以后,大家还是能够报名参与。
今年的岗前培训时间和次数也有所变化,初步定为10月中旬和12月,共两次。
今年的招募还有一大变化,即首次将线路分为境外、国内、省内、短途游、自驾游五大类,力争涵盖旅行社、景点等各类旅游环节,满足各类旅游者的需求,不留监督死角。自驾游纳入管理体系范畴后,监督员在自驾游过程中将着重监控旅游景点、饭店区域泊车情况,以及景点收费管理等情况。
义务监督员须具备的条件:1、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维权意识,热爱旅游事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掌握基础法律法规常识和旅游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洞察和分析问题能力;3、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费用自理,和旅行社签有书面旅游合同,并能够出具自费旅游发票;4、在旅游行程中不暴露义务监督员的身份,不得干扰导游(领队)的正常带团业务;5、行程结束后,向省旅游质监所提供全面客观的信息反馈。义务监督属于公益行为,义务监督员自愿接受省旅游质监所的行前指导和培训。记者 姚震 实习生 张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