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8日讯瓯海区检察院昨日透露,原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姜存积因涉嫌受贿,昨日已被该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称,2007年至2009年,姜存积在担任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党总支书记期间,在该院建设项目招标、医疗设备采购、人事调动等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财物计人民币67.7万元、美元1.7万元(折合人民币13.5847万元)。
2005年7月前后,贾某得知温州市中西结合医院即将采购一台MRI(磁共振)设备,便找姜存积帮忙。2005年9月,在该项目评标的前一天,姜存积将标底透露给贾某。2006年7月,贾某为表感谢,送给其2万美元,姜存积收受1.7万美元。
2007年12月至2009年初,姜存积在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洁净工程对外招标、病房大楼装饰工程对外招标、采购螺旋CT机过程中,为周某、李某、朱某所在的企业参加中标提供帮助,并分别收受上述人员现金人民币20万、30万和12万元。
此外,姜存积还利用为他人调入该院工作提供帮助,分别收受人民币5万元和7000元。
据悉,今年6月,姜存积在配合纪检部门调查其他案件时,主动如实供述了自己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姜存积家属退出赃款共计人民币80万元。
据温州日报 胡荣恩 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