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强县扩权到扩权强县
今年9月,浙江省物价局发文向县级政府进一步下放部分价格管理权限,新下放给县(市)的有城市供水销售价格、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用气销售价格等14项价格管理权限。
这是继一年前浙江省明确实施扩权强县改革后又一大动作。去年8月,浙江发布实施关于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若干规定,第一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将上级政府部分管理权限赋予县级政府,同时明确“放权”的对象从经济强县扩大到全体县(市)。这次权力下放的事项除前几轮试点行之有效的349项,又新增94项。据测算,全部落实后,平均每年可为每个县(市)老百姓节约费用1000万元左右。
“从原先对部分县市的扩权到如今的全体县市扩权,意味着浙江将为县域发展提供普惠公平的制度保障,并提高县级政府应对当前经济困难的能力。”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说,行政权力下放既能提高行政效率,又能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的自主性,从而更直接、高效地为企业和百姓提供服务。
专业人士提出,从强县扩权到扩权强县的探索,已经引发了一种更为积极的改革畅想是,即通过全方位的“放权”实践,有望进一步为削减行政层级的尝试提供理论与现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