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1日讯在异国他乡熬过一个不眠之夜,再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长途飞行,66岁的候女士终于在昨天下午回到了温州。这次旅行让她身心俱疲且气愤难平,事情源于一张回程机票。
机票被盗无法随团回国
9月29日,家住市区的候女士与三位好友一起,报名参加温州海外旅行社的欧洲四国十日游,原定10月8日回国。
10月6日,候女士在法国巴黎卢浮宫参观时,随身携带的回程机票和数十欧元现金被盗。候女士说,出发时导游并没有说明回程机票已经发放给他们,所以东西被盗后,她并没有在意。当地时间10月8日中午,她在巴黎老佛爷百货购物时,才得知自己被盗的是回程机票,于是马上将情况报告给导游。导游说会帮她想办法,让她放心购物。
当天晚上7点,候女士随团来到戴高乐机场。候女士说,导游试图在机场补票,但被告知本票丢失不能补,也无法改签。此后,导游在没有告知机票价格的情况下,让她刷卡买了第二天的回程机票,价格高达2800多欧元。
“临走时,导游给了我100欧元,让在那里等地陪来接。地陪把我带到当地的一间小旅馆,住一晚上20欧元。一个人被滞留在国外,当天晚上我根本没合过眼。第二天,地陪向我索要100欧元小费,我只好把身上仅有的80欧元给了他。”候女士说。
候女士的女儿陈小姐表示,导游在没有事先提醒的情况下,旅客机票丢失,旅行社应负全责。而她查询得知,当天巴黎、上海两地的往返机票只约合9000元人民币,但导游在未告知机票价格的前提下,让候女士购买了“天价”回程机票(2800多欧元,折合人民币2万多元)。同时,候女士被滞留法国后,旅行社没有及时通知她的家人。如果及时通知的话,家人可以第一时间请当地友人提供帮助,并提供购票建议,这样既能保证安全又能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因此,她认为旅行社应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
旅行社称查清事实后再答复
据了解,候女士等人是温州海外旅行社接收的散客,组团出行的是上海某旅行社。
对于候女士的说法,带团的上海导游周先生介绍说,温州旅客的机票是温州当地旅行社发放的。不过,他在途中再三声明,机票在中途以及回程的时候还要用,大家千万不要丢失。
“10月8日中午,大家准备下车购物时,候女士说她的回程机票不知道放在哪里了,想找一下。但由于那里不能停车,我就建议她到机场再找。”周先生说,到了机场之后,候女士没有找到机票。于是他马上打电话给旅行社,并立刻找机场工作人员沟通,在得知不能补票和改签后,他带候女士购买了第二天的回程机票。
周先生表示,他事先已经告知机票的价格,而且候女士自己在回单上签的字,因此不可能不知道价格。
温州海外旅行社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事情发生后,工作人员一直在跟进和处理此事。他希望当事人能出具一份书面材料,他会跟上海的导游以及其他旅客进行情况核实。等弄清事实后,再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并给出明确答复。
旅行社是否要承担相关责任
浙江井朗律师事务所的陈文俊律师认为,旅行社组织旅客出游,应该要保障旅客按时、安全往返,且对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负有保障的义务。而从整件事情来看,旅行社在工作上存在瑕疵和不完善的地方。因此,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浙南律师事务所朱祖飞律师认为,如果旅行社事先已经做好各种通知和提示,那么丢失机票应属于旅客的责任。如果旅行社事先没有通知或提示不到位,那么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
据温州商报 徐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