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堕女胎
法庭将择日宣判
浙江在线10月11日讯10月9日,发生在台州、宁波等地,曾引起社会各界和媒体广泛关注的“B超堕胎一条龙”案在三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籍安徽、湖北、河南的张标、刘凡侠等六名被告人,因利用B超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取环、堕胎、抽羊水等行为,涉嫌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而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5年期间,张标、刘凡侠夫妇为了非法牟利,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宁波开设地下诊所,印制“刘医生接生”、“刘医生妇科”等名片广为发放,专门从事接生和用B超机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等非法活动。2005年9月2日,刘凡侠因非法行医罪被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张标夫妇为此暂停非法行医活动。
2008年11月,张标夫妇找到靳好妞商量合作,再次非法行医为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并聘请李秋娥为孕妇进行引产、流产手术,雇佣刘超、马文芹等人为其打工。六名被告人分工负责,购买面包车改装成流动B超车,到三门、临海等地走街串巷,形成“B超堕胎一条龙”的罪恶链。截止案发,共有数百名孕妇在张标等人处进行取环、鉴定胎儿性别、流产等手术,在接受询问的97名孕妇中就有30余人因为检测结果是女胎而将胎儿流产。
张标等人靠着这样的违法勾当鼓了腰包。据了解,在宁波,张标开起了宝马车,住上别墅,还搞起了实业,在北仑做起集装箱运输生意。
检察机关认为,张标、刘凡侠、刘超、马文芹、靳好妞五人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为妇女取环、通水、鉴定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秋娥在医生执业证书未转到浙江省的情况下擅自个体行医,为妇女取环、终止妊娠,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六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定性均没有异议。
到下午3时许,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
据台州商报 王群华 王先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