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1日讯在货车上偷电瓶,在厂房办公室偷电脑,在食品店里偷口香糖,就连服饰店里的衣裤、快餐店里的饮料都不放过。而且,这伙“饥不择食”的小偷作案时总是采取“打包政策”。永康法院日前对该起盗窃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姜见、赵祖应、李宗正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7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来永康打工的贵州人姜见、赵祖应与云南人李宗正三人平日里常在一起玩。前一阵子觉得手头有点紧,他们三人一拍即合,决定靠盗窃“发财”。今年1月18日晚,姜见和罗应兵(另案处理)来到永康市经济开发区转悠,寻找下手目标。最后,他们在一家副食品小店门口停了下来,确定周围没有人之后,两人以手抬卷帘门的方式进入了店内。搜索了一阵,他们发现店里并没有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可偷,“饥不择食”的两人决定实行“打包政策”。拿走了店内的5盒口香糖和一筒真知棒,外加4瓶王老吉,总共价值171元。
得手之后,他们几个越发猖狂起来,常常趁着月黑风高伺机作案,且从室内偷到了室外。今年1至2月,短短两个月时间,他们几人疯狂作案13次。就在他们为找到了一条不错的生财之道而满心欢喜时,永康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三人抓获,他们的发财梦也戛然而止。
据金华晚报 通讯员 刘婷婷 卢文伟 记者 胡哲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