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他曾为人师表,还是“温州市劳动模范”,步步升迁后,先后担任过温州龙湾区教育局长、区委宣传部长和常务副区长等职。落马时,他的身份是区政协主席。
然而,在光耀的背后,他却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以至于,他的妻子看病,有人送上医疗费;要投资买房,有人帮忙“垫付”首付和按揭……
昨天,从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原龙湾区政协主席诸松华,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涉嫌受贿共计62.5万元
诸松华,男,生于1957年。
公开资料显示,诸松华生于龙湾区状元镇御史桥村,20世纪80年代初,退伍后,在农村学校担任老师。经自学考试,获得律师资格。
1987年,29岁的诸松华,当上了龙湾区刚创办的温州市第十五中学校长。
后来,他历任龙湾区教育局副局长、局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兼瓯海大道龙湾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等职。
检察机关查明,诸松华在担任瓯海大道龙湾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期间,涉嫌滥用职权,擅自违反拆迁政策及有关规定,给国家造成93万多元的重大损失。
上述任职期间,他还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2.5万元。
还掉的30万元重新“笑纳”
诸松华有个姓潘的初中同学,2000年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龙湾某厂名义,非法购买了5亩(实际为4.226亩)村集体土地,并违法建造简易棚当作厂房。
2006年,瓯海大道龙湾段因工程建设,需要拆迁该厂房。按政策,还是“一律无条件拆除,不作任何补偿和安置”。
于是,潘某找到了时任龙湾区常务副区长兼瓯海大道龙湾段指挥的诸松华,想走走“关系”。
在诸松华“关照”下,2006年4月,潘某非法获取土地补偿款28万多元;2007年,潘某还在状元镇西台村非法取得4.226亩工业安置用地。
检察机关介绍,诸松华帮了这个忙,潘某一直心存感激。
2008年上半年,诸松华的妻子生重病,到上海就医。潘某借此机会,先后分6次,送给诸30万元人民币。
一下子收了这么多钱,诸松华可能心里不安。去年5月,他把钱退了回去。
几个月后,潘某又趁诸装修房子,再次送上30万元。这次,诸松华“笑纳”了。
买房子还让人“垫付”余款
2003年8月,诸松华购买了一套跃层商品房,部分房款未付清。
他打电话给做生意的朋友袁某,说自己工作繁忙,暂时赶不过去结算,让帮着“垫付”余款。
袁某一听自然“心领神会”,立即帮诸松华垫付了17万多元。只不过,这钱一直没要回来过。
另外,诸松华还收受了季某、杨某等人现金、超市卡等,共计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