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6点不到,在城北好运路,一对青年男女在穿过快车道时,被一辆疾驰的小轿车撞飞,后被送往市医一院急救。
被撞的女孩叫蔡苗,湖北黄冈人,1989年出生,今年大学毕业后来到杭州,在苏驰物流公司当文员。由于她的父母2006年就已经到杭州打工,所以她跟随父母一起租住在勾运路上。
女儿出事后,蔡苗爸妈急忙赶到医院,听说情况不容乐观,随时有生命危险,妈妈蹲在地上,掩面大哭。
和蔡苗一起被撞的男士,是她的同事。他叫张款,人躺在抢救室里,不过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张款说,两人都是值夜班,事发时,刚刚下班,正在回家的路上。“看看路上车子不多,就走到机动车道上,打算穿过马路。”张款回忆,那辆车子速度比较快,而且没有减速,直到他们面前时才踩了急刹车,他当场就飞到了路中间,失去知觉,而蔡苗当时在他左手边,第一个被撞出去。
张款主要伤在腿部,已做了核磁共振,他非常担心同事蔡苗的情况。主治胡医生说,蔡苗受伤非常严重,从CT看,随时有生命危险。
车祸是怎么发生的?张款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不过,在医院急诊室,我们见到了肇事司机徐某。他今年29岁,瘦瘦高高,看起来挺精神。“速度大概在70码左右,对面刚好有个大货车开过来,打着远光灯,视线完全被晃住了,眼前白茫茫一片,等看到人时已经来不及了。”
徐某说,出事后,他虽然吓得腿都软了,但还是下车报了110和120。随后又跟着来到医院,忙着帮蔡苗办理各种手续。而他的父母、老丈人闻讯也都赶了过来,帮蔡苗垫付了医药费。
“他被车灯晃了眼睛,绝对不是故意的啊,他开车一向很小心的。”说起早上的车祸,徐某妈妈直为儿子喊冤。
据了解,徐某驾龄有5年多了,肇事车是一辆起亚轿车。目前,事故具体原因,交警部门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乱用远光灯被纳入交通陋习整治但效果不明显
说到使用远光灯,《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四不准”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应开启近光灯,不能使用远光灯;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我们从杭州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杭州交警已将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列入交通陋习违法行为之一,并纳入“1+X”的整治重点,根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26条对于“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行为,作出罚款50元处罚。如发生交通事故的将处以200元的罚款。
不过,交警部门尽管对“违法使用远光灯”加强了管理,也多次组织夜间整治,但是,效果并不明显。而且,是否使用远光灯,在事故认定上还是很困难的,因为证据不好固定。
教练:很少有学员经过专业灯光培训驾培考试模式需探索
杭州市五环驾校的方师傅是一位有着25年教龄的教练,他对夜间远光灯滥用的问题也一直耿耿于怀。“有些驾驶员是为了自己方便,还有些人,是不熟悉甚至不知道远光灯的使用,滥用远光灯,完全是出于无知。”
方师傅透露,在杭州,大多数驾校都选择在白天培训学员,教练很容易忽视对灯光使用的培训,而且,白天即使有灯光使用的培训,由于光线原因,学员也很难有直观印象,效果较差。
“不过,忽视对学员灯光使用的培训,最主要原因还是和现阶段的考试模式有关。”方师傅分析说,现在学车的人越来越多,而教练和驾校有限,所以,教练在培训学员时,主要以快速通过考试为最终目的,不会细致到讲解每个细节,“除非路考时抽到了夜间考试,不然教练是不愿意花大气力来培训灯光使用这项内容的,这才是远光灯现在泛滥的最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