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墙面整改像打补丁一样
“他们用了1年的时间整改房子,现在就赔偿我们1万元。”李先生和他弟弟因为购买的两套房子有质量问题拒绝收房。本应2009年9月交付的房子,开发商修修补补拖了近一年时间才勉强修复。李先生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每天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赔偿他和弟弟两套房子6个月的延期违约金大约一共7万元,但是开发商拒绝赔偿。双方为此事一直争论至今,仍然无法解决。昨天,李先生向市长热线12345投诉。
新买的房子问题不少
李先生和他弟弟一起购买了杭州青枫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的余杭仓前镇青枫墅园12-3-301和1-1-501两套房子,合同写明2009年9月交房。
“我本身也是从事建筑工作的,所以对房屋质量的检测比较内行。”李先生说他发现,两套房子的外墙均有漏水现象,“这个在晴天可能看不出来,但是在雨天,天气比较潮湿的时候,就能看见墙面上有水汽。”另外,房子多处地方出现质量问题,如301室的客厅地面高低相差2厘米,“按照标准地面高低相差在5毫米以内才算合格。”2厘米这么大的误差,李先生说他用根线一拉就能看出来了。此外,通过用小锤子敲打墙面传出来的声音,李先生估计房子内墙空壳大约有30多处。“如果锤子敲打墙面传出来的声音是空的,那就表示墙面里面有空鼓,这是不合格的。”
加上之后又发现301室客厅的平顶起壳,501室门窗关启不灵,李先生兄弟俩拒绝收房,要求开发商尽快将这些问题解决。
新房修修补补拖了一年
“根据我的经验,这些整改只要一个月就可以解决了,但是开发商派来的两个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却弄了好几个月。”李先生说有几次他们打电话通知他去验收房子,但到了现场后发现竟然还有施工人员在进行施工。
“感觉他们好像是在打补丁一样的,补一下,看见还是漏就再补一下。而且外墙漏水,他们却从内墙补。”李先生对施工单位这样的整改方式十分不满。之后,在李先生的建议下,施工单位从外墙进行修补,漏水问题才得以解决。
8月26日,开发商来函表示,经过排查房屋质量问题确实如李先生所言,并已经全力督促建设单位按计划整改,于2010年8月1日整改完成。但信中又指出,在2009年9月30日交房日到期之前,李先生房子所在的“青枫墅园一期A区”已整体达到国家规定的交房条件,并准时发出《入伙通知书》,所以不存在违约情况。
对此,李先生认为,既然承认房屋有漏水,墙面有质量问题,难道这还不算是质量问题吗?“因为质量问题,导致我们延期1年才能入住,我们是否应该获得相应的赔偿?”李先生说。
房屋只存在属于保修范围的瑕疵
对于李先生的问题,杭州青枫房地产有限公司邵副总表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已经由相关权威机构鉴定,达到合格标准。根据合同规定,除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外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在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内对该商品房承担保修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拒绝接受房屋交接。买受人拒绝接受交接的,出卖人不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李先生指出的这些问题均属于房屋的质量瑕疵,应该算作保修范围。我们一直在履行义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没有违反合同。”邵副总说,公司已经在9月30日完成房产的各项验收,准时发出《入伙通知书》,不存在延期交付的违约情况。之后也一直对质量瑕疵进行整改,履行保修义务。
由于李先生提出的这些整改意见不是一次性提出,而是在整改过程中不断提出一些新的整改要求,从而导致工期的延长。邵副总表示公司可以免除李先生兄弟这两套房子从2009年9月30日起到2011年9月30日两年的物业管理费用,一共大约1万多元,当作对李先生延期1年入住新房的补偿。
对此,李先生表示,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
据每日商报 见习记者 嵇乐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