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这几天来申请的人很多,经办窗口前每天都排着队。”昨天,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义乌分中心副主任刘国强说,自从10月8日受理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政策以来,目前义乌已有500多人前来领取申请表,其中100多人申请成功。
刘国强指着桌子上厚厚一摞“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申请表”说,除了申请者,这几天来电咨询的人也很多。
在中心二楼经办窗口前,排队等候的朱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公务员,购房已4年,现在每月还贷额为2500元,而他的公积金缴纳额度为每月1700元。办理“按月提取还贷”后,以后往还款账户存钱就可少很多了。义乌城区一名女教师则表示,她与丈夫的公积金缴纳额度超过每月还贷的额度,办理“按月提取还贷”后,她就很省心了。
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新规出台后,部分义乌市民也关心起如何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此,刘国强介绍,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户,理论上都可“转贷”,但所贷额度将不超过商业贷款余额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他介绍,目前“转贷”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另外提供抵押房产。先到银行申请提前还款,获准同意后,提供还款明细、还贷账号等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递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认可后进行房产评估,其他程序与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相同。另一种方式是先到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结清贷款后,取回经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的产权证,将上述资料递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后进行房产评估,其他程序与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相同。
据浙中新报 记者 钱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