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日前,松阳县枫坪乡山乍口村与沿坑岭头村发生山林纠纷,在玉岩林业站和枫坪乡政府及相关村两委的调处下,纠纷就地得到了解决。这是该县“分级负责、就地调处”处理山林纠纷机制的一个缩影。自2007年实行分级负责就地调处机制以来,该县目前已成功调处山林纠纷260余件,有力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和农村社会稳定。
为尽快解决山林纠纷问题,促进林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建和谐社会,松阳县实行了分级负责就地调处机制,对山林纠纷坚持“以基层调处为主、县里重点指导和处理重大疑难纠纷、充分发挥乡镇调处职能作用”的工作思路,建立了“分级负责、就地调处”的工作机制。
全县各乡镇健全了乡(镇)、村、组三级联运调处制度,坚持以协商为主的方针,用调解协商、签订协议书的办法彻底解决问题,基本达到“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今年年初,裕溪乡章山村和潘山村九组对一山林的权属问题产生争议。裕溪乡工作人员及时到村入户调查,进山场实地查证。通过收集有关证据和耐心做好争议双方群众的思想工作,2个村签订了山林纠纷协议书,争议6年之久、面积50亩的山场山林权属纠纷案画上了句号,避免了村民上访事件的发生。
县山林办工作人员介绍,建立分级负责就地调处机制后,户与户、组与组、村与村之间的权属基本上在基层就得到化解,而跨乡、跨县、纠缠多年等纠纷,县山林办就成了“老娘舅”,采取现场办公、联合办公等方式攻关。
今年5月份,林村林场和西屏镇活源村在“大坪”山场权属问题上又一次产生了争议。44年来,双方在这处山场上进行林木抚育、修路、清理雪压木时曾多次发生群体性冲突,造成多人受伤。前不久,县山林办组织人员对此进行了全面调查取证,弄清了争议山场的耕管事实。经过细致的调解,这场纠缠了44年的山林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调处。
记者 庄初阳 通讯员 吴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