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市三区完工的各类保障性住房面积将达45万平方米;今年全市新开工和即将开工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将超过100万平方米。昨天举行的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汇报会透露,今年年初以来,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提速,年初市政府实事工程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新开工20万平方米、续建50万平方米、竣工20万平方米目标任务将超额完成。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民生手段,也是推动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今年是宁波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提升与攻坚之年,针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落地难”,市政府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落实力度和建设项目的推进力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并与各县(市)区政府(或管委会)签订了责任状。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决策部署,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调,克服土地审批、征地拆迁等困难,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使全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市建委统计,全市去年开工结转至今年施工的保障性住房约70万平方米,正在抓紧建设中。其中海曙区庙洪家地块(水岸花园)、江东区陆家地块(和泰雅苑)、江北区应家一期以及市本级负责建设的洪塘2#和4#地块五个项目共45万平方米,住宅单体均已结顶,预计年底可完工。今年已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55.1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4.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4.4万平方米、限价房18.7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2万平方米、农民工公寓和人才公寓15.4万平方米。年内还能再开工保障性住房50余万平方米,主要有洪塘地块公共租赁房项目11万平方米,海曙、江东选址在鄞州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万平方米,象山瑶琳地块保障性住房约10万平方米。
公共租赁房建设工作推进迅速。至目前,全市已有在建公共租赁房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预计明年起即可逐步形成供给。《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也于今年9月下发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共租赁房的建设。
副市长苏利冕参加了昨天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考察及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