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3日电(记者裘立华)曾在温州公安系统以“打黑”出名的原温州市龙湾区委常委、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龙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施德扩12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苍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至2008年期间,施德扩利用担任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公安分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6万余元。
2003年下半年,施德扩觉得温州某采石场“利润可观”,应邀投资了12万元,获得4%的股权。采石场经营初期,鲜有分红,施德扩便撤回了资金。后因采石场日常经营需要大量炸药,要经过龙湾区公安分局审批,为与施德扩搞好关系,尽管施德扩已经撤回资金,采石场依然为他保留了股份。从2006年至2008年,施德扩每年都参与“分红”,共拿到53.5万元。
施德扩在担任龙湾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为下属在职务升迁等方面予以关照,共收受麻某等3人送给的财物4.2万余元。除此之外,施德扩还对龙湾区公安分局查处的两起企业偷税案予以关照,从中受贿8万余元及一些贵重财物。
施德扩在任龙湾公安分局局长之前,曾在泰顺、瑞安两地任公安局长,期间他组织打击黑恶势力手段强硬,打掉泰顺的“匕首帮”、瑞安的“较场帮”等黑恶势力,人称“打黑公安局长”。
施德扩在悔过书中写道,“我几乎拆除了防腐的防线,党性扭曲、人格扭曲以及法制观扭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