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渔业是舟山的基础产业和民生产业,渔业船员是渔业生产最基本的要素。渔业具有高风险和艰苦性的职业特点,随着舟山渔业经济的发展以及渔民转产转业政策的间接影响,本地渔民的子弟大多不想重拾父业,本地渔业船员比例不断下降,外来打工者逐渐成为渔业劳动力的有效补充群体。但这个群体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缺乏专业技能,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管理不够规范,往往导致劳资纠纷。
丰厚收入吸引外地人
9月28日中午,浙岱渔06208船慢慢停靠在衢山岛斗码头,鱼贩们纷纷冲上船,与船老大谈判鱼货的价钱。谈判与卸货过程几乎同时进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熟门熟路。
浙岱渔06208船老大提醒伙计们说,鱼货卸完,船马上就要开了。因为今年的禁渔期刚结束,各个渔区的产量相当高。外来渔工李永胜匆匆回了趟家,跟妻子黎代琼简单嘱咐了几句,来不及见见两个孩子,拿上换洗衣服就急忙回到船上。当晚,船又开了。据当地人说,这水每艘渔船的鱼货产值普遍达40多万元。
这几年,像李永胜这样的外来打工仔来衢山的很多,衢山作为一个渔业重镇,每年吸纳市外男性劳动力达3000余人。由于收入丰厚,携儿带妻来衢人员不少。
来自重庆江津市的李永胜,到衢山已有10个年头,从一个庄稼汉到渔民,这种改变付出的心血是很多人无法体会的,但丰厚收益也是李永胜在家乡种地所无法得到的。
4年前,李永胜在衢山岛斗社区买了套60多平方米的二手商品房。“两个孩子都在读书,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妻子黎代琼告诉记者,自己的丈夫是浙岱渔06208船的股东,“捕鱼,安全系数真的不是很高,每次他出去,我总是有点担心。所以我常常跟他说,过几年,赚点钱,我们就回老家。 ”
话语间,黎代琼透露出了对丈夫从事捕鱼这个行业的担忧。
据了解,前年下半年到去年,衢山镇发生了5起较大以上渔业安全事故(其中4起为碰撞事故),作业类型都是帆张网、流刺网等锚泊型静止作业。衢山渔民作业区大都处于大轮航线密集海域,渔船与大轮的碰撞几率相对较高。据事后调查,这些事故的发生存在着编组生产、值班瞭望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很多事故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太多太多的教训告诉人们,意外吞噬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生命,而是一家人的幸福啊。
衢山现有大小渔船1200多艘,渔业生产规模较大,本地入渔劳力明显不足。该镇现有外来入渔劳动力近3000名,主要集中在田涂、打水、石子门、塘岙等主要渔业村。由于外地劳动力下海经验不足、总体素质不高,影响了衢山渔民整体素质,增加了渔业安全生产隐患。
目前,衢山镇在探索建立外来劳动力入渔登记试点工作,通过宣传、劝说等方式,要求船老大落实外来渔民向所在村的安全管理员登记,然后再由安全管理员上报给乡镇,由渔办建立外来劳动力档案,力求实现规范管理。
在舟外来渔工有万人左右
“由于流动性很大,据保守估计,在舟山的外来渔工人数有1万左右。 ”市海洋与渔业局培训中心副主任李铭说,最近几年,本地渔民子弟几乎告别海洋,父辈的行当对他们来说已是非常陌生。当本地捕捞渔民大量减少,势必使大量的外地工流入舟山。
李铭说,渔业有季节性特点,外地渔民的流动性非常大。有些时候用工需求非常紧俏,尤其在临近开捕期时。
前段时间,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做了一份《关于外来渔工入渔管理》调研报告,报告称,近10年来,普陀区本地专业下海渔民减少9968人,外来渔工在2001年到2008年之间平均每年增加800人。外来渔工主要以海洋捕捞业普通船员为主,人数在7000人左右,遍布于国内捕捞各种作业渔船及远洋鱿钓船。在远洋渔船上,平均每艘雇用12~15人,多的达20人以上。
据报告中体现的采样统计,这些外来渔工下海人员30岁以下的占55.3%,30~40岁之间的占29.1%,40岁以上的占15.6%,这一数据反映出外来渔工大多是青壮年,能有效缓解渔业劳动力构成中存在的年轻渔民缺少的问题。
外地渔工,在普陀的地域分布也不是很均衡,以朱家尖街道、东极镇居多,如朱家尖月岙村下海劳力1042人中,外来渔工有719人,占70%,远远超过本地专业渔民。东极镇2956名捕捞渔民中,外来渔工890人,占近三分之一。
今年“十一”前,因台风外围影响,浙普渔42083船的船老大虞光波回到朱家尖月岙村。虞光波手下有5个外地渔工,来自湖南、安徽、河南、贵州等地。虞光波说,这些外地渔工,年龄从28岁到50岁不等,干这一行最长的有10多年了,最短也有4年。
虞光波说,自己上半年3个月里主要捕鲳鱼,下半年则是张蟹,加起来的生产周期不到半年。所以对外来渔工的约束力很小,难免会流失一些劳动力。要留住人,就要给甜头,比如以入股的形式加盟,能留得住更多的人。“生意好的时候,3个月就会有三四万的分红,这对很多外地人来说吸引力很大。 ”虞光波其实还是喜欢用本地工,但他跟记者说,现在本地渔民的子弟即使下海,也大多去撑运输船或油船,很少有下海捕鱼的。本地渔民的子弟都不想重拾父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本地渔船的用工难度。
李铭说,渔业经济在相当长时间内还是值得期待的,适时打造新船扩大规模也是很多渔民老大的追求。但又苦于招不到人,一些新船只能等人下海。
外来渔工入渔存在的问题
很多雇佣过外来渔工的人都清楚,外来渔工对渔业生产时间非常了解,为节约生活成本,一般在开捕生产前几天到达,但这却影响了下海前的基本安全技能培训考证。外来渔工中的青壮年,流动更加频繁,加之渔业生产季节性的特点,很容易引发劳资纠纷,影响正常生产。所以虞光波用工尽量使用有经验的人,也试图让外来者入股,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据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近几年来,在外来渔工雇佣和管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其突出的表现在,雇佣(招聘)外来渔工不规范、外来渔工生产技能差和安全意识淡薄、外来渔工与雇主之间纠纷频发、外来渔工入渔难以实施有效管理。
在渔区,雇用单位(雇主)与被雇(聘用)者之间,其工资和相关事宜一向都是口头约定,没有办理签订雇佣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等手续,一旦出现分歧,就会引发纠纷。尤为突出的是工薪高低、福利保障、雇用期内突发事故处理等矛盾。如月岙村,不少雇工渔汛未结束就提前离开生产单位,给雇主造成因人员不足而无法生产的损失。
外来渔工生产技能差和安全意识淡薄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虽然有一部分已下海多年,掌握了一定的作业流程等技术知识,但大部分人员缺少海上求生救助操作技术和安全防范意识,有些外来渔工甚至从来没下过海,未经过海上求助救助技能培训和渔业生产技能培训,上船后极易引起因操作不慎致残或落海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
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外来渔业船员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形成分层次的入渔管理网络;管理职责、制度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套规范的外来渔工入渔管理制度。外来渔工在培训、雇佣、求职等环节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对渔业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是一个隐患。
推进外来渔工管理的建议
随着打造舟山现代渔业基地步伐的加快,尤其是远洋渔业的大发展,需要大量的渔业船员。建立健全外来渔工管理机制,加强对外来渔工的管理,更是具有非常现实和长远的意义。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人士就此提出了五点建议。
加强外来渔工入渔管理,要逐步形成外来渔工入渔管理网络,具体工作由政府委托给行业协会实施,各乡镇渔业部门、村级渔业服务站、渔业专业合作社、渔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到行业协会,做好外来船员信息衔接。同时,在渔业行业协会已经下设外来渔工培训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给以大力支持,配备资金、人员,建立起充分重视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意识和管理队伍。
要“疏堵”结合,推进外来渔工入渔管理。由协会的外来渔工培训服务中心联合培训机构,为全区从事渔业生产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专业训练合格证培训、安全作业培训及法律咨询等服务,建立培训、求职、雇佣等信息发布平台。各乡镇渔业部门、村级渔业服务站、专业合作社、渔业公司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疏导教育外来渔工,从事渔业生产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安全培训。教育渔船老大劳务雇佣时必须雇佣有证书的外来渔工。同时,做好堵的工作,推行辖区内所有的外来渔工持服务簿上岗制度,船舶签证、安全检查时,外来渔工必须提供船员服务簿,并在服务簿相关栏目内签注。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和各级渔船签证站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外来渔工执法检查、签证管理力度,对雇佣无证外来渔工的船东、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规范手续,强化合同管理的制约机制。坚持“谁雇佣,谁负责”的管理原则,改变只有“口头约定”、“君子协议”的不规范做法。引导渔船生产单位或船长(船主)雇佣外来务工人员时,双方必须签订“劳务雇佣协议”或“雇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等,合同要经第三方监约。监约方可以由村级渔业管理服务单位承担,并具有相应权利处罚违约者。
加强培训,提高外来渔工劳动技能。外来渔工培训服务中心可以通过整合信息,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不熟悉下海生产技能、海上劳动安全意识薄弱状况,组织开展生产技能、安全知识、法制道德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也可根据需要,联络培训部门到异地(省外)对准备从事渔业务工人员开展专业训练合格证培训,这样能保证渔业专业技能培训的质量,又从源头上保证了下海务工人员有技术有证书,一定程度上减少人证不符现象,提高持证上岗的有效性。
政府支持,鼓励外来渔工培训学习。为推进外来渔工培训学习,当地财政应给予资金支持,适当补贴首次参加培训学习的外来渔工,主要补贴其参加渔业四小证(渔业基本安全技能)的培训学习经费,由此推动外来渔工学习渔业基本安全技能的积极性,推进外来渔工持证上岗,促进渔业安全生产。
舟山日报 刘浩 翁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