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宁波的江某,31岁,今年6月中旬,江某与朋友一起在酒吧玩乐的时候认识了瘾君子、33岁的“小柴”,嘻哈一阵后互留了手机号码。聊天中,小柴觉得江某手上有冰毒。
于是6月20日,江收到“小柴”的短信息,说要买20克冰毒。其实,江手头上并没有冰毒,江灵机一动想了个歪脑筋:冰毒和冰糖很像,何不用冰糖当成冰毒卖给对方。江某觉得自己和“小柴”也不算熟悉,到时候逃走手机号码一换,小柴肯定找不到自己了。
于是,江就在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一包4.5元的冰糖,挑出两块砸碎后用一个透明的小塑料袋包好,发信息联系小柴:“已经弄好了纯的冰毒,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不料,在宁波江东的某停车场交货时,江某被抓获。近日,江东区检察院对江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案件分析
检察官解释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某明知道是冰糖,但以此充当冰毒,骗取他人财物,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应当定性诈骗罪。幸亏江某是用了假冰毒,要是真冰毒,江某将面临贩毒罪的指控,量刑在7年以上。(吴海婕 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