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手机尾号为5628的移动用户发来短信咨询:我从网上买了台学习机,发现发票开具时间是拍下物品的时间,现在过了6天,我才收到物品,那我享受的产品三包期是不是就缩水了?
发短信的宗光旭是义乌市稠城街道宗宅村人,生产经营文具产品。9月30日,他和儿子在网上看中了一款诺亚舟NP1100学习机,于当天下午4时52分拍下。
10月6日下午,宗光旭收到了广东商家快递来的学习机和发票。当晚,宗光旭陪儿子在使用学习机时注意到,该学习机的三包凭证中注明“保修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商家开具发票的时间是9月30日。也就是说,他在拍下这件商品时,商家就开具了发票,而他收到学习机时,发票已经开具了6天。这样能享受到的三包有效期就被减少了6天。
宗光旭认为:“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由于收货日期推迟,直接导致三包有效期缩水,甚至有可能完全享受不到三包,这将使消费者难以享有7日内包退、15日包换的合法权益。网购商品发票开具日期应以消费者实际收到货品的日期为准。”
据了解,网上购买的商品一般都不可能当天送达,快递时间短的两三天,长的甚至需要半个月。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包括《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三包规定,其中对三包有效期的计算方法大都规定“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数消费者会忽视网购商品的发票日期问题。大部分人对网上购物普遍担心的是货不对板或收不到货,对于“三包期”缩水问题,并不会跟商家深究。
网购特性造成“三包期”缩水
对于发票开具日期的时间问题,网络商品经营者认为,这是网购的特殊性决定的。淘宝网上的一位资深网络卖家“520亲情坊”向记者坦言,商家出具发票的时间一般是消费者下订单的时间,这是网购特点决定的。消费者收货时间滞后导致三包有效期缩短是个现实问题,但如果要求商家将开具发票的时间延后几天,似乎也不合理。因为货物的快递时间并不是商家能准确掌握的。
网络卖家“巴黎梦想”建议,如果消费者担心发票开具日期问题,不妨可以选择同城或临近城市交易,这样快递时间基本上不会超出两天,对三包期时间的计算影响不大。
三包期应以签收时间计算
金华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朱有许表示,消费者通过网络异地购物,必定要经过快递物流环节,消费者下订单后,经常要花费两三天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收到商品。如果物流环节发生意外,出现严重拖延现象,消费者很有可能7日之内甚至15日内都无法收到商品。那么,三包有效期对网购消费者来说将在一定程度上失去意义。
目前,互联网正在向二三线城市,甚至一些县城、乡镇扩展,对于中小城市、乡镇的消费者来说,网络购物受物流瓶颈的影响更加明显。“电子商务日渐盛行,如果不能解决发票开具日期与消费者实际收货日期的统一,或者发票出具日期远远超前,消费者享受三包的合法权益就难以保障。”朱有许说,消费者异地网络购物,大多与卖家不在同一城市,一旦发生质量纠纷或者其他争议,消费者异地维权难,而且成本高。
朱有许认为,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以电子商务方式与消费者完成交易的,应当以消费者签收货物的时间和地点作为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并依此确定商品和服务质量三包有效期的起始计算时间。
据金华日报 王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