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一年内连续疯狂盗窃作案28起、平均每月两次以上,窃得财物价值达16万元之多。日前,被衢江警方抓获的缪某和王某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早在1997年,还是20岁出头的樟潭街道某村村民缪某、王某就染上好吃懒做的恶习,偷盗成性,这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2007年刑满释放后,缪某不思悔改,再次伙同王某重操旧业,进行疯狂的盗窃犯罪活动。
在2009年4月至2010年5月,缪某、王某作案前寻找好销赃渠道,到作案现场进行踩点、摸清进出路线,租用轿车作为运输赃物的工具,先后窜至衢州市区、衢江区、龙游县、常山县的一些厂矿、企业,建材、汽车市场以及饭店、商店,窃得电脑、汽车发电机、铜管、电缆铜芯线、铝钱、电瓶、地板、茶叶等物品,案值达16万多元,他们将这些赃物低价出售给个体废品收购店,随后将赃款挥霍一空。(据衢州日报 通讯员 傅一鸣 余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