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证明材料 王健翻拍
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陈永明,1984年7月5日出生,户籍地江北区慈城镇共有村共有一队。
他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很少有机会走出慈城。18岁后,他想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在慈城镇、江北区很多单位应聘,都没能聘上,后来想入伍,也被退了回来。
刚开始陈永明也没太在意,以为是自己没实力,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但今年年初,他到慈城一家大公司去应聘,却被告知他是有案底的人,不能聘用。
陈永明和家人怎么也不相信。
他托人一查,在“浙江省监管系统人员详情”里,找到了一份案底,有陈永明详细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和照片,说他曾寻衅滋事,曾入狱十个月。
陈永明的生活顿时乱套了。
原来温州有个“陈永明”曾在宁波看守所服刑
慈城镇共有村,在江北英雄水库北边,小村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昨天上午9点,秋雨绵绵,陈永明独自坐在自家的屋檐下,看着雨,一脸愁容。
查出所谓的案底后,新婚的妻子要和他离婚。妻子甚至放出狠话:这事如果不弄清楚,不仅要离婚,连原本怀上了的孩子也不要了。
老实巴交的他,从未和人打过架,别说坐牢了。他四处托人打听,才弄清楚,原来有人把他的身份与一个同名罪犯弄错了。
2002年7月,江北慈城镇,一个叫陈永明的温州人参与一起寻衅滋事案,被法院判处了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后送到宁波市看守所服刑。
法院和派出所为他出具了澄清证明
根据法律程序,派出所——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在司法过程中,要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是谁弄错了两个“陈永明”?
此前,涉事的江北区人民法院给出了一份证明,证明上说:
“判决书中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的被告人陈永明,根据其自报,系1984年12月15日出生于浙江省温州市,居住在慈城镇东山村。与1984年7月5日出生于本市,户籍地在本区慈城镇共有村共有一队的陈永明并非同一人。”
随后,江北区慈城镇派出所也在这份证明上盖了公章,特别说明“情况属实”。
陈永明前段时间又托人去查“浙江省监管系统人员详情”,发现已经把他的案底去掉了。
按江北区人民法院、慈城派出所给陈永明的说法,问题不是出在他们这里。那么,问题出在了哪里?
昨天本报记者试图联系上江北区法院、宁波市看守所,却一直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