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10月17日杭州讯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老红军余纪一同志(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0年10月9日4时35分在杭州逝世,享年100岁。余纪一同志的遗体,于10月16日下午在杭州殡仪馆火化。
余纪一同志逝世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国务院原总理朱镕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对余纪一同志逝世表示哀悼,对其家属表示慰问。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共浙江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省军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浙江大学、省武警总队以及有关单位发来唁电、送花圈表示哀悼,对其家属表示慰问。
余纪一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前往医院看望或发唁电、送花圈表示哀悼及向其亲属表示慰问的还有:中央国家机关领导沈跃跃、刘锡荣、李金明,省领导赵洪祝、吕祖善、周国富、乔传秀、夏宝龙、任泽民、陈敏尔、王辉忠、李强、黄坤明、葛慧君、茅临生、蔡奇、林恺俊、王永明、徐宏俊、吴国华、刘奇、程渭山、冯明、陈加元、金德水、龚正、王建满、郑继伟、斯鑫良、盛昌黎、徐冠巨、王永昌、陈艳华、黄旭明、徐辉、姚克、冯明光、章猛进,省军区司令员傅怡,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浙江大学领导张曦、杨卫,省武警总队领导王平安、陈国桢,杭州市、宁波市领导王国平、毛光烈、孙忠焕、王卓辉,老同志李泽民、陈安羽、王家扬、康明才、吴敏达、许行贯、王启东、杨彬、李德葆、郑树、毛昭晰、斯大孝、张友余、孔祥有、祝耀祖、葛圣平、吴仁源、邱清华、耿典华、李青、何虎、冯梯云、孙达人、叶承垣、王一夫、郭德琳、于克家、陈浚、刘庭耀等。
余纪一同志1911年11月24日出生于安徽省黟县。1928年在上海参加党领导的工人运动,193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10月奉命调安徽工作,历任中共皖南黟县特支书记、区委书记,皖南特委黟县县委书记,黟(县)休(宁)祁(门)中心县委书记,特委执行委员,中国工农红军皖南第一游击大队政委。1935年11月参加上海文化界、职业界救国会,任小组长、干事。1937年8月任中共上海军委干事,参加组织抗日武装苏浙行动委员会别动队第一支队。年12月起历任中共皖南黟休特支书记、中共皖南特委、徽州中心县委书记、中共皖南特委统战部长、新四军五支队政治部宣传科长兼民运科长、第四游击总队政委、中共淮南路东盱眙县县长、县委书记、中共淮南路东区党委敌工部长、中共淮南湖西总工委书记、中共淮南路东地委联络部长、中共淮南甘泉县委副书记、县长。1944年9月在华中党校学习,任小组长。1945年2月起调中共皖江区党委,后历任中共临江县委书记、中共华中分局组织部巡视组长、工作队长。1946年8月由华中分局组织部派遣去上海从事秘密工作。1947年10月起历任皖南地委前委第一副书记、皖浙赣工委副书记、代书记。1949年11月起任中共台州地委书记、军分区政委、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部长。1972年11月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委书记。1977年7月任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部长、党组书记。1981年5月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第一至四届省政协副主席,第三至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届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第一、二、三、五、六届省人大代表。1985年12月离职休养。
余纪一同志少年时期就开始追求真理,接受革命思想。193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在极其艰苦复杂的环境中,辗转华东地区(闽浙赣苏区)从事革命斗争。1933年冬至1934年,先后组织领导了三次武装暴动。其中,为粉碎敌人第五次“围剿”、配合红军游击队夺取祁门和黟县县城、建立苏维埃政权而于1934年8月2日成功组织的际村暴动,影响波及邻近各地,在皖南革命斗争史上留下了光辉一页。1942年至1943年,受上级指派,深入淮南敌后,领导开展艰苦卓绝的抗日斗争,广泛发动群众,争取中间对象,打击伪顽势力,扩大抗战队伍和斗争声势,变“伪化区”为抗日根据地,打开了淮南路东的工作局面。在土地革命和抗日救亡运动中,余纪一同志按党组织的要求,不畏艰险,出生入死,为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壮大人民抗日武装力量、恢复发展皖南党组织、开展皖南抗日游击战争、建立淮南路东敌后抗日根据地作出了重要贡献。
抗日战争胜利后,余纪一同志受中共华中分局领导,深入敌后在苏北地区开展工作。1946年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内战,他受党派遣转赴上海负责秘密联络皖南游击区的工作,积极联系上层进步民主人士,为皖南游击区输送了大量药品物资和干部。后又转战皖南开展游击战,发动群众,发展武装,建立根据地政权。为配合刘邓大军南下,主动打通闽浙赣游击区之间的联系。为配合我军渡江战役,主动出击,解放了皖浙赣边境地区,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解放后,余纪一同志调浙江省工作。1949年11月出任台州地委书记、军分区政委。针对当时台州地区匪情极为严重的情况,坚持以剿匪反霸斗争为中心,发动群众,在廿一军的协助下,全力进行剿匪。匪患减少、局面基本稳定后,积极恢复工农业生产,结合土改、镇反运动,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1951年6月,省委调余纪一同志负责组建省委统战部。他大力加强省和各地市县统战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作出了贡献。他全面开展全省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政协工作,为我省党的统战事业和政协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文化大革命”期间,余纪一同志受到诬陷和迫害,被批判、斗争和隔离审查。在逆境中,他始终对党忠贞不渝,坚持不屈服于林彪、“四人帮”的错误路线,表现出共产党人无私无畏的革命精神和坚强党性。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后获解除隔离。1972年11月省委决定余纪一同志担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党委书记。在当时“公检法”机关遭“文革”破坏、工作局面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他顶住压力,积极努力,为恢复省高院的司法审判工作职能,为健全法治做了大量工作。“文革”结束后,余纪一同志继续担任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在省委的领导下,大力开展拨乱反正工作,坚决纠正“左”的错误路线影响,恢复并加强全省党的统战工作,为发展和壮大我省统一战线作出了显著成绩。1981年起,余纪一同志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他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承担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视察、考察和其他工作,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少数民族事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1985年离休后,仍关心并全力支持省委和省人大工作,努力发挥参谋作用,时刻关心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热心公益事业,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尽心尽力。
余纪一同志参加革命以来,一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信心。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机智果敢,不畏艰险;工作扎实,任劳任怨;勇于开拓,务实创新。他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胸怀坦荡,光明磊落;淡泊名利,艰苦朴素,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与地位,对身边工作人员和子女要求严格,始终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本色。
遵照余纪一同志与其配偶王宇同志生前所立“丧事务必从简,不必举行任何仪式,也不需保留骨灰”的共同遗嘱,不组织告别会等悼念活动,遗体火化后,骨灰撒入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