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或邮寄iPad进境 每台需缴税1000元
10月18日下午,杭州海关空港旅检关员首次在一名由香港入境的旅客的行李箱中发现了3台未经申报的、崭新的iPad平板电脑,海关关员当即依据相关规定,对这些试图夹带进境的iPad征收了行邮税。
苹果公司自在中国市场推出iPad,销售情况一直不错,不少人还打起了境外购买带回国的主意。对此,杭州海关提醒:按照相关规定,iPad属于不能享受免税的20种物品之一,境外自购一台iPad带回国需依法缴纳税款1000元。
海关总署明确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杭州海关有关负责人说,自用物品一律免税的说法其实是一种误解,像iPad平板电脑因为属于“微型计算机及外设”,就不在免税之列。随身携带也好,快件邮寄也罢,iPad平板电脑入境应按5000元的完税价格、20%的税率,每台征收1000元行邮税后方能放行。
对于旅客帮人代购iPad入境的行为,海关提醒海关旅检渠道验放行李物品以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为尺度,海关查获的案件中,有旅客贪图带工费、手续费,为他人托带高档应税商品进境的,将被立案调查。(每日商报 记者 裘净婧 通讯员 掌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