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00,江干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一批被限制高消费的老赖(指欠债不还者)的名单。半小时后,7辆警车分成4路,到这些老赖的公司以及居住的小区张贴限制高消费令。
上午10:00,其中一路法官来到金都华庭小区,老赖万×在这个小区里有一套面积160多平方米的房子。
万×,男,1971年生,杭州人,因民间借贷欠款62万余元,债主申请强制执行,万付了5万元后,再无下文。
法官来到万家楼下,把《限制高消费令》张贴在楼道口显眼地方,以便所有出入这个楼道的业主都能看到。《限制高消费令》写着万的名字、住址,欠款案由,还附了万的大头照片。
法官一面张贴,一面向物业公司员工、保安,围观的业主说明《限高令》的内容:
“从今天开始,万×将被禁止进行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住星级宾馆、旅游度假、为子女支付私立学校高额费用等高消费行为,直到他还清债务为止,如他违反规定高消费,一经查实将被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任何人发现万×有高消费行为,均可举报,法院将给予提供有效信息的举报人500元奖金。”
几个围观的业主仔细看了《限制高消费令》,小声议论——
“这个人见过的……”
“这么有钱还做老赖啊?”
法官准备离开,走了几步,又回头对物业工作人员强调:“不能撕掉,过几天我们还要来检查的。”
离开金都华庭小区,法官来到位于嘉汇大厦的野风建设有限公司。
野风建设有限公司在承建本市丁桥镇建塘村农居工程时,向某砖瓦公司购买砖块不支付货款,欠款941555.1元,一直消极履行,除支付了45万元执行款外,再没支付任何款项。
法官径直走进法务部,一个男工作人员表情惶恐地站了起来:“什么事情?”
法官说明来意,然后拿出《限制高消费令》当众宣读:“……江干区法院责令野风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胡×洪在还清债务前,不得以公司财产进行以下高消费,一,不得坐飞机……”
工作人员急忙说,后来给过一部分钱的。
法官翻了翻案卷,没有找到付款凭证。
男工作人员连忙叫人去财务部查,“有的,有的,找到了我们送过来。”
法官下楼把《限制高消费令》贴在大厦入口处,对该公司相关人员说:“什么时候付清款项,什么时候撤销。”
进出大厦的人很多,一会儿《限制高消费令》前就站满了人,大多数拎着公文包,西装笔挺。
一个中年男人从人群中挤出来,摇头走进电梯:“影响太坏……影响太坏……”
同期被限制高消费的老赖还有:
庄×,女,1982年生,住萧山区新塘街道泰和花园海棠苑。
林×祥,男,1967年生,住江干区丁桥镇皋城村。
余姚市景山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杭州瑞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诚悦贸易有限公司。
江干区法院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0571-86577666,若发现以上个人或者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有高消费行为,可随时举报。(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