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余杭区华立东方俊园的业主一直烦恼着一件事:旁边余杭第二高级中学,早上6点半就播放大喇叭。才6点半啊,这么响的声音,谁还有能耐继续呼呼大睡?
昨天,业主张先生又向本报反映,投诉无门啊,无论是学校还是教育局,都有很重要的一个理由:先有学校,后有小区。
言下之意是,业主在买房子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学校早上会播放大喇叭的事实。
余杭第二高级中学(以下简称余杭二高)一位姓郭的老师告诉记者,学校近2000名学生住校,为了学生的健康,教育部门要求住校学生参加早锻炼,所以早上6点半就要把他们叫醒,参加锻炼,没有声音,学生怎么听得见?
郭老师说,其实学校已经尽量改进了,比如放假的时候关掉,声音尽量小,但如果音量再小,学生就听不到了。而且这属于正常教学行为,不可能取消。
余杭区教育局教育科分管高中的黄科长也表示,这个矛盾确实存在,也希望双方能好好协调,但是如果还是不能达到附近居民的要求,也没办法,总要把正常教学放第一位。
当然,还有一个理由,就是当时规划建造学校的时候四周都是荒地,后来才开始造小区,业主对此应该有心理准备。
对于学校的回复,业主们显然不能接受,所以各种投诉持续了一年多。
张先生说,小区里有孕妇,有上夜班的,有身体不好的,每天早上6点半就放广播,怎么受得了?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完全是托词,学校有100种办法可以不放大喇叭,但是他们怕麻烦不愿意。”张先生说,可以逐个寝室地吹口哨,可以让学生干部敲门,可以让学生自己定闹钟,早锻炼也可以让体育老师带队跑步,小范围做操,不放大喇叭……“我都能想出十个八个来,我就不明白,非得6点半把方圆几里的人都吵醒吗?”
业主们搬出《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禁止夜间在以上区域从事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文体等活动。”
昨天,记者咨询了余杭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解释,这条例说的噪音主要是商业性质的,像文化娱乐场所、商业设施等。学校性质特殊,不太适用。一般根据国家标准,早上不高于60分贝即算达标。记者又查阅了国家环保部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象也是针对卡拉OK厅、迪厅、商场、超市等,确实没有提及学校。
于是,这个问题困扰了许久还是没法解决。接下来,余杭二高西边楼盘的业主也将陆续入住,估计又会有新一轮的投诉。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余杭大部分高中都将是住校的,类似的矛盾可能会越来越多。
仅仅用正常的教学行为或者先有学校后有小区作为理由,似乎不够让人信服。而“业主买学校周围的房子就应该有此心理准备”,这个理由更有些欺负人的感觉。
虽然既要叫醒2000名学生起床早锻炼,又不吵到附近居民,确实不容易,但办法总比困难多,一味找理由不是积极的态度。不如,学校和居民一起来想想办法,再来试试这办法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