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人员走后,塑化厂又开始偷偷生产。
面对两位村民的追问,塑化厂的工人(中间)无言以对。
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余杭一家化工厂乱排污水致全村上百户人家生活受影响。
昨天,余杭环保部门按程序将一纸处罚告知书送达泰山塑化厂,不料,厂长不在,答复次日接收。执法人员决定,不管次日厂长是否接收,他们都将强制执行告知措施。
而令执法人员没有想到的是,等大家离开现场后,该厂居然又开始偷偷生产了。
塑化厂偷偷生产村民拨打110
笔记上记录着本月生产情况
擅自搬迁且增项无证经营
昨天一早,记者接到紫荆村村民的举报,电话那头,村民情绪比较激动。
她说:“泰山塑化厂又开始生产了。我们一起床,打开窗户就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这种生活我们实在无法忍受了,我已经报警了。”
接到这个电话后,记者马上联系了当地环保部门。
余杭环保局办公室主任阮先生说,他们已在赶去途中,将会同环保所的执法人员一起,到泰山塑化厂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等记者赶到现场,泰山塑化厂门口停着一辆警车,还有警察和协警。好在村民没有过激行为,只是在向民警哭诉他们的遭遇。
不一会儿,环保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该厂的六七名工人都站在厂内,暂停了生产。工人们说,“他们早就停产,起码有一个多月了。”
今年8月,余杭环保部门就勒令这家塑化厂停产接受调查。不过,村民说,这家塑化厂依然时常偷偷生产。
对于工人的说法,村民显然很气愤。“明明刚才还在生产的,为什么说早就停掉了呢?如果已经停产了,这么多工人都在厂里干什么呢?”村民黄女士说,这些工人一般都是下班就回家的,她还拿出了早上在自家窗户上拍摄的、工人正在工作的照片给记者看。
一位村民也开始反驳工人的说法,她指着池塘的方向说:“如果你们真的停产了,那池塘边为什么还会有污水在流,为什么早上的废气味道还那么重?”
面对村民的追问,工人无言以对。记者随后在塑化厂车间的笔记本上,看到了相关生产记录。笔记本上记录的时间是10月13日,除此之外,还记录着几点几分,温度、压力等长达3页的数据。
从具体时间上看,10月13日的生产时间是21点,直到15日14点59分才停止了记录。
当记者问及笔记本记录的是什么内容时,工人面露尴尬。
根据环保部门调查的情况来看,该厂成立于1991年7月,主要从事涂布纸用粘胶剂生产,直到2002年9月,他们才补办了涂布纸用粘胶剂生产项目环保审批手续。也就是说,这个厂从事无证经营长达11年之久。
接下来,该厂又于2005年1月新增了成品桶清洗工艺,一直到2009年9月的4年多时间,都未经环保审批就进行生产。
还有未经环保审批的,是从去年4月擅自将涂布纸用粘胶剂生产车间搬迁至距离原址100多米远东南侧位置。
也就是说,厂子从成立到现在,一直都在从事违规生产。直到今年,被当地居民多次投诉后,8月16日,余杭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才最终查实这家厂涉嫌乱排污,最终被叫停接受调查。
塑化厂可能面临
35万元处罚
告知书上说,根据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环评审批意见、检测报告等证据证明,该厂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环保局拟决定对该厂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并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
告知书上同时写明:你单位如有对上述处理有异议,有权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作放弃。
你单位也有权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均不影响我局行政处罚决定的正式做出。
由于昨天厂长不在,厂长电话中答应次日接收告知书。环保执法人员决定,今天再次将告知书送达该厂,如果厂长仍不在或不接收,执法人员将强行告知。
执法人员走后
工人继续生产
本以为警察和环保执法人员的到来,会给厂方不小的震慑,可事实并非如此。
等警察和环保执法人员走后,记者在附近转了一圈,到下午1点40分左右再次回到现场时,虽然塑化厂的大门紧闭,但从厂内再次传出机器声和浓重的气味。记者试图敲门进入该厂,但没人开门。
最后,记者联系上投诉人黄女士,从她家楼上,清晰地看到了厂内工人生产的场景。
有一名工人正在旋转原料桶的盖子,并将桶内的物品放到一边,机器声也时断时续。
在环保执法部门三令五申叫停的情况下,该厂仍然偷偷生产,不知道是何原因让厂方如此大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