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3日讯“我做这个,是为了给癌症患者带来福音,当然也含有利益成分……”昨日说这些话的丁佳逸教授,已从一名科学家沦为犯罪嫌疑人,他说话的地点,不是讲台、论坛,而是杭州中级法院1号刑事法庭被告席。
47岁的丁佳逸,是本报今年6月报道的导演杭州最大制售假药案主角,检察官指控他和3名同伙涉嫌非法经营罪,且涉案金额超3000多万元。
丁佳逸对所指控罪名和犯罪过程不持异议,但认为犯罪金额远没指控的那么高,望法庭从轻处理。由于丁佳逸是美籍华人身份,美国驻上海领事馆派员旁听庭审过程。
法庭上教授提出三点自辩
昨日上午,丁佳逸与3名同伙被带上法庭。
丁佳逸说,他是外国专家局引进人才,浙大医学院特聘教授。“我是2002年加入美国籍的。2003年开始担任杭州新瑞佳生物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检察官指控,2008年下半年至去年11月间,丁佳逸结伙王亚南(在逃)在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下,指令胡秀波在江苏宜兴生产ELOTI(埃罗体)、EMATI(依玛体)、SORENIC(索伦尼克)等肿瘤药。后由丁佳逸邮寄给深圳的杜博(王亚南的外甥)进行分装,对外销售。
丁佳逸将自制的ELOTI、EMATI、SORENIC等治疗肿瘤药及非法购入的日本产TS-1药品、印度产的易瑞沙等肿瘤药,非法销售给钱X、曾X等人,销售额计687.5057万元。
丁佳逸辩解说,自己对生产销售数据没记录,有些打入银行卡款项,是帮人从国外代购治疗肿瘤药品,只是象征性收取点手续费。
另一节犯罪事实为,案发后,有关部门从丁佳逸、杜博处扣押的药品,在我国为处方药管理,均未取得药品生产批文,经鉴定价值2781.0751万元。
丁佳逸说,自己实际销售的价格,只有国外进口同类药品价格的十分之一,扣押药品不该按正品价值计算涉案金额。
被指擅自从事药品产销
“(假)药是我自己研发的。”丁佳逸说,自己在国外对肿瘤和癌症方面的治疗研究搞了7年,并与股东在秘鲁注册了一家名为巅峰药业有限公司的企业,等专利申请通过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患者主要是朋友同学介绍的。”丁佳逸说,有的也是听了他的讲座或看到网站信息后主动电话联系的。
胡秀波是原杭州新瑞佳生物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员工,也是丁佳逸的下属,他说自己是听从公司安排到江苏去的,并不知假药销往哪里及价格。
“宜兴的加工点只是两个临时租来的车间。”丁佳逸承认,那里达不到GMP标准。胡秀波则表示,假药的原料和配料都是在公司加工后,再拉到宜兴去包装的。
检察官认为,丁佳逸、高一丁、杜博、胡秀波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未经批准许可,擅自从事药品生产和销售,扰乱市场秩序,情节达到特别严重标准,依刑法规定,应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