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为了和女友煲电话粥,永康男子蒋某盗打电话,1年半时间的费用共计15897元的,被判了盗窃罪。
从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24岁的东阳小伙子蒋某先后使用四个手机号绑定他人的ECP账号,盗打资费共计人民币15897元。(ECP是中国电信推出的一种通讯产品,绑定电话号码后可以利用互联网实现通话功能)
这些电话费,都用在了和异地的热恋中的女友“煲电话粥”上。
昨天,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元。
蒋某是东阳人,大专毕业以后就离开老家到丽水工作,案发前是丽水一家广告公司的职工。
2008年一次假期,蒋某回东阳参加朋友聚会,认识了一个家乡的女孩,两人一见钟情,彼此留了电话。
放完假后,蒋某回丽水上班。分隔两地,两人天天“煲电话粥”联络感情。但长时间的电话联系带来的巨额话费,让本来工资就不高的蒋某有些力不从心。
就在蒋某一筹莫展的时候,想起了开通电信ECP业务,盗用他人账号打电话的方式节省自己的开支。
2010年7月27日,经人举报,蒋某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我是为了给女朋友打电话聊天,培养感情,所以才打这么多电话的。我现在非常后悔,恳请电信公司原谅,我会赔偿一切损失的。”蒋某当庭陈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