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对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好的单位及个人,绍兴市政府将给予奖励,各县(市)间的污染减排总量还可以有偿调剂。昨天,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最新出台的《各县(市)政府减排目标奖励办法》和《“十一五”污染减排总量有偿调剂办法》将有效助推绍兴市“十一五”减排工作。
根据奖励办法,市政府将对“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任务完成得好的各县(市)政府按考核计分高低进行排名,分别给予20万元、16万元、12万元、8万元和4万元奖励。
同步出台的调剂办法,主要是在全市“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县(市)间产业结构、减排潜力方面的差异,为避免因某一减排指标未完成而影响其他考核专门制订的。调剂遵循公开公平、自愿协商和有偿调剂原则,调剂对象和调剂数量由各县(市)政府间自愿协商确定。
据绍兴日报 沈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