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年轻人,通过QQ相约自杀。
烧炭自杀的过程中,一个人放弃了,而另一个始终坚持并最终离开了这个世界。
死去孩子的父母,将放弃自杀的年轻人及QQ的运营商腾讯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两被告连带赔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79028元。
律师再三向这对父母强调:类似的官司以前从没有遇到过,相关法律也还不明确,官司的胜率很低,很可能最终会得不到一分钱的赔付,还要支付一笔诉讼费。
但他们仍然坚持打这场官司。他们说,打这场官司,不是为了钱,就为了活着的孩子们。
他们在诉状中说:“救救孩子们吧!!!”
10月21日上午,丽水市莲都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利用QQ网络相约自杀导致民事赔偿纠纷的新类型民事案件。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当庭辩论1 相约自杀,谁更具有主动性?
原告
22岁的小张在一个死亡QQ群上发出自杀邀请,并留下手机号码。
6月22日,在上海读书的20岁小范看到这条信息,与小张联系,坐火车到小张所在的城市丽水,6月24日在丽水一家酒店烧炭自杀。
由于难以忍受痛苦,小张中途放弃了自杀行为,独自离开了旅馆。
原告律师在庭上,并没有否认小范确早有自杀的念头。她说,小范在QQ群里说要自杀,甚至讨论自杀方式,只不过是空谈。而小张留下自己的电话,却使想法具体化了,是一种明显的主动行为。
如果不是受到小张的邀约,小范一个人到丽水,人生地不熟,根本不知道上哪买自杀用的木炭、脸盆、酒精等工具,也就很可能无法自杀。
被告
被告律师认为,小范更具有主动性。
因为是小范主动打电话给小张,邀请小张到上海去自杀,遭到小张“路途太远,花费太大”的拒绝后,才主动来到丽水的。
在他到丽水的途中,曾多次与小张短信联系,小张话并不多,只是说“我在车站等你”,小范却一直追问小张自杀的准备情况。
小范到丽水后,两人一起登记入住,又一起到超市等多处购买自杀用的材料。两人并无主从关系。
而且,通过小范的QQ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小范早在6月8日就开始有自杀的念头,并在多个QQ群发出自杀邀请。6月23日,小范的QQ昵称由原来的“亢龙有悔”改成了“向往冥界”,更是表现出他自杀愿望非常强烈。他与小张只是不谋而合,他的自杀念头还大于小张。
当庭辩论2 是否有阻止同伴自杀的行为?
被告
小张大约是下午5点离开房间的,直到晚上八九点,都与小范有短信和电话联系。离开前,他用水将两个脸盆的木炭浇灭,将小范拖出卫生间。
小范发的最后一条短信为:“你听着,8点前不带炭和酒精回来,我就报警了,我钱也没有,耳朵也鸣了,球(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你看着办”。
这条短信,让小张相信,当时房间内的酒精和木炭都不够了,小范已没有自杀的可能。
而当晚10时52分,当小张打小范电话没人接后,立即打电话给宾馆总台,告知有人可能自杀。
宾馆人员到房间后,发现房门是反锁的,卫生间的缝隙也是用胶带黏起来的,说明小张离开后,小范又进行了第二次黏贴,及第二次自杀行为。
原告
同样是最后一条短信,原告律师的解读是,这条短信可以看出,小范的自杀决心仍然很坚决。
小范多次打电话、发短信要求小张回房间与他一起继续自杀。小张在离开酒店后的2个小时,既不理睬、劝阻小范自杀,也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小范自杀。
最终使小范自杀成功的材料:木炭、酒精等,都是小张与小范一起购买的。
小范是在小张的帮助下,自杀成功的。
当庭辩论3 腾讯是否要为“监管不力”负责?
被告
腾讯公司到庭的是公司法务部的两位员工。
他们说,QQ是实时点对点的聊天软件,目前,QQ约有5亿用户,有着海量的信息,公司没有能力一一监控,很难对用户发出的信息进行预见和实时审查。而且,只有违法信息,才有屏蔽义务。
“自杀”这样的词语,属于中性词,在刑事案件和电视剧中都会出现,不可能进行屏蔽。
原告
原告律师认为,公开的QQ群任何人都可以加入,不是点对点的,腾讯完全有能力也有义务去监控那些发布后有危害性的信息。他们只是没有付出成本,加大监控任务。
据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 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