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8日讯25日晚上,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打来电话称:他的孩子在瓯海某小学读五年级,当天下午,孩子所在的班级里有个同学丢了20元钱,老师就让全班同学互搜书包。
孩子觉得心里很委屈,就回家向家长倾述。受孩子情绪的影响,家长也觉得很委屈,认为老师的这种处理方式很不妥,可能会给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
记者王永胜核实报道:
记者了解到,这名家长的说法基本属实。
当日上课的陈老师告诉记者,那天下午她上第二节课,她是在上课之前得知一名学生的钱丢了,当时,她的脑中也闪过一些巧妙、人性化处理此类问题的很多案例,但是由于课间时间很短,她自己心里又“有点急”,想早点处理好这件事情,就让全班学生相互“看”一下同桌的书包,结果没有找出那20元钱。紧接着,她就让三个同学再互相“看”一下,那三名同学受怀疑的原因是,没有去上第一节体育课。不过,最后还是没有结果。
陈老师坦言,碰到学生丢钱的事情,其实很难处理,她当时的想法是:这种事情要越快处理越好,原因是“心太急”,所以就选择了这种方式。
有20多年教龄的陈老师承认,没过多久她就意识到自己的处理方式有点不妥当,并和家长做了真诚的沟通。当晚,她一夜没睡好。
随后,陈老师给家长们群发短信,希望家长给孩子的零用钱要合理,多留心孩子的教育,在几天后的家长会上,她也决定和家长们一起真诚探讨,以后如何更人性化地处理此类问题。
专家说法
从逻辑上推测,就算陈老师当时从某位同学身上搜出20元钱,也不能证明这20元钱就是丢钱同学的。也正如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莉贞所说,老师让全班同学互搜书包,这种处理方式显然不妥,无论同学们有没有搜到钱,孩子们都能感觉到自己的隐私受到侵害,这会给孩子的心理带来一定的伤害。在照顾到学生隐私,不伤害孩子自尊的前提下,人性化,循循善诱的处理方式,会更恰当。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陈明贤律师认为,老师虽然享有教育和管理学生的权利,但并不享有搜查权。老师在发现学生的东西被偷后,指使学生互相搜查,显然是对学生人身权利的漠视和侵犯,是一种违法行为。
据温州晚报 记者 王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