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9日讯昨天上午,义乌读者李先生打进《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反映:我在国际商贸城做生意的,前段时间,我们这里一个老板被人骗了,对方冒充“工商局”的人,诈了他3万元。
记者核实:义乌市工商局中国小商品城分局的工作人员说,被骗的老板姓蒋,做袜子生意。
8月中旬,蒋老板迎来了一笔上门生意,买主是一位自称“小林”的人。“他在我这边看了看货,又跟我聊了聊,就直接下单了。”
“小林”一共要了93件货,并支付了1000元定金,双方约定:8月27日早上8点交货。
临走时,“小林”提出了一个额外要求:其中的43件货上,必须打上“HENG JI”商标。
蒋老板知道这样做涉嫌侵权,但为了赚钱,他还是答应了。
到了约定的时间,蒋老板就直接把货拉到了交货地点。没想到,“小林”刚验完货几分钟,几个不速之客突然闯了进来。
“他们自称是工商所的人,说这些货都是侵权的,要处罚双方当事人。”蒋老板回忆说,随后,又来了一些自称是护村队的人,把他带到了护村办,强行扣下了所有货物。
不一会儿,一个自称“HENG JI”商标持有人的男子出现在蒋老板面前。“他说,如果公了,我要面临坐牢和罚款;如果私了,给他8万元,货我可以拉走。”
经过讨价还价,最后以3万元“成交”。
恢复自由后,蒋老板越想越不对劲,赶紧向义乌市公安部门报案。当天晚上,“小林”等5人被抓获,他们承认,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诈骗。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场经营户:一定要诚信经营,在交易过程中,要有防范意识。承接订单时,务必要求对方提供合法使用注册商标的相关证明,以及商标注册证原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
客户订单中涉及商标、却无法提供商标注册证等证件的,应通过上网查询确认。中国商标网网址是sbj.saic.gov.cn(注意:前面没有www.)如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应立即中止合同。
对涉及商标的订单,建议先在工商部门进行备案后,再签订合同、进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