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9日讯昨天上午,金东区检察院启动为期半年的“阳光检察乡村行”大型法律服务活动。
金东区委书记王国强在启动仪式上说,这是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一件实事。
涉农案件可能在换届时增加
据了解,金东区由土地征用、村务管理、环境污染、乡村选举、邻里纠纷等引发的纠纷时有出现,呈现出民转刑案件易发、村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上升等不稳定因素。据统计,今年1至10月,金东区纪委收到涉农案件举报39件,金东区检察院收到涉农案件举报32起。
王国强认为,特别是随着村级组织换届的临近,部分行政村中累积的矛盾和问题已经陆续暴露,很有可能会进一步突出。这次区检察院开展“阳光检察乡村行”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就是要“变事后为事前,变被动为主动,变保稳定为促稳定”。
打击村官犯罪放在重要位置
金东区检察院检察长章宏军说,检察院不像公安下有派出所、法院下有法庭、司法局下有司法所,始终缺乏伸向基层的触角,而开展“阳光检察乡村行”活动正是一个有效的服务基层的载体。
活动中,金东区检察院将重点加强对农村职务犯罪、涉黑涉恶、非法买卖土地案件的办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服务。
章宏军说,之所以把打击村官犯罪放在重要位置,是因为这类犯罪的影响和危害较大。金东区自2001年成立以来,共立案查办农村基层职务犯罪案件36件36人,其中贪污19人、受贿11人、挪用公款5人、行贿1人。被查办对象中,村书记、村主任有22人,占被查办总人数的61%。2007年金东区检察院查办的一批发生在傅村镇的职务犯罪,主要都是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共同作案。
农村职务犯罪的原因
章宏军说,农村职务犯罪往往采取收入不记账、重复支出、打白条支出、伪造单据等手法侵吞公款。主要手段有虚报补偿人口、土地面积或青苗损失费,多领补偿款落入个人腰包;重复或虚假报销、冒领土地征用补偿费等款项。发案的原因主要是:村务公开“雾里看花”,财务管理“难得糊涂”,权力过分集中。再加上大部分村民的文化程度较低,民主意识不强,无法有效监督村干部的工作。这些都是“阳光检察乡村行”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10月25日,金东区检察院制订实施方案,检察长对此次活动负总责,下设办案、法律宣传、预防咨询、后勤保障等四个小组。活动内容包括:建立乡镇联络员制度,该院每名中层正职各联系一个乡镇;优先办理涉农案件;组织法制宣讲团开展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院领导每周半天走访或接访。
据金华日报 张黎明 麻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