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1日讯“太像真枪了!”前天下午,高速交警在杭新景高速公路执勤时,查获一把高仿真狙击步枪。“持枪人”称,这是自己花了400多元买的。
前天下午,高速交警杭州支队三大队民警在S32杭新景高速公路千岛湖收费站附近执行涉证涉牌整治工作。下午2点多钟,郑警官发现一辆杭州牌照的黑色轿车车牌框可拆卸,且车牌破损,有使用假牌和套牌的嫌疑,立即拦截检查。一番查证,该车车牌并无问题,不过,车子后备厢里却有一把黑色长枪。
驾驶员余某说,他是淳安县人,在萧山工作,随车携带的是狙击仿真步枪,是几年前花了400多元购买的。民警初步判定该枪为高仿真枪,有一定的杀伤力。具体情况还有待杭州刑侦支队进一步鉴定。
根据我国枪支管理的相关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包括禁止持有、携带等后续行为。对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处警告或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余某随后被移交至淳安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