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1日讯10月29日,因涉嫌盗窃罪,38岁的潘某被磐安县公安局移交检察院起诉。说起自己的人生经历,潘某唏嘘不已——15岁时,他就到少林寺学武,之后仗着一身武艺,潘某踏入了罪恶的江湖,一步错,步步错。难怪武侠小说里都说:习武者,先习德。
15岁:“少林”学艺
潘某从小就是一个淘气的孩子,学习不认真,成绩不理想,在学校里,还经常与人打架。
15岁时,刚上初二的他就离开了学校,开始在社会上无所事事地游荡。
不久,他认识了一个赌棍。在“赌棍”的资助下,经父母同意,潘某前往河南嵩山少林寺学习擒拿格斗等武术。
18岁:私人保镖
18岁那年,潘某学艺归来,曾经资助他去少林寺的“赌棍”找到了他。随后,潘某成了一名“保镖”,跟着“赌棍”出入各个赌场。
近墨者黑,不久,他也学会了赌博。
19岁那年,他成了不少娱乐场所临时雇用的私人保镖。做保镖,潘某赚到的钱不少,有时,一次下来,老板就给上万元。最多的一次,老板给了30万元。
有了钱,他也过上了花天酒地的生活。
21岁:吸毒贩毒
1993年1月,21岁的潘某在舞厅里结交了一批吸毒、贩毒人员,他禁不住诱惑,开始吸毒。
为了证明他们的友谊,几个“毒友”还在手臂上文了一条龙。
没多久,来自江苏等地的10多名毒贩去云南贩毒,请潘某当保镖。一行人原想大赚一笔,没想到刚回到杭州就被抓获,其中6人被判处死刑,潘某被取保候审。
22岁:行窃入狱
如果此时能痛改前非,或许潘某的人生将会出现转折,但因为染上了“黄赌毒”,潘某入不敷出,于是干起了盗窃的勾当。
1993年3月至12月,潘某流窜在富阳、湖州、安吉等地,盗窃彩电、自行车等物品,作案17起。1994年7月,他被安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38岁:“电驴”大盗
2001年,潘某出狱,但他的生活没有丝毫改变。
除了吸毒、赌博,潘某还很喜欢“交女朋友”。据他自己说,前前后后,一共交往了上百个女人。
这样一来,钱就更不够用了,花钱如流水的日子,潘某只能依旧靠盗窃“支撑”。
2010年7月26日晚上10点左右,潘某在磐安县安文镇盗窃电动车时,被车主当场抓获,扭送到派出所。
经查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就在磐安县安文镇盗窃电动自行车15辆,价值34000多元。